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内蒙古青青草原牧业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所在地区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
法定代表人 | 杨满红 | 成立日期 | 2018-01-25 | |
注册资本 | 16135.09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蔬菜种植;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农作物收割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农业机械服务;生物饲料研发;糖料作物种植;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智能农业管理;牲畜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艺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棉、麻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粮食收购;粮油仓储服务;新鲜蔬菜批发;畜牧渔业饲料销售;肥料销售;新鲜水果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种子经营;牲畜饲养;牲畜屠宰;食品生产;家禽屠宰;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职工人数 | 49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9,862.89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内蒙古水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 40 | 64540400 | |
2 | 武威京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5.8631 | 57865500 | |
3 | 内蒙古牧泰牧业有限公司 | 23.2098 | 37449300 | |
4 | 内蒙古金牧童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0.9271 | 14957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3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33,597.43 | 41,845.57 | -8,248.14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0,029.79 | -4,548.76 | -4,548.76 | ||
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济南分所)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4-10-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31,146.02 | 41,954.53 | -10,808.51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3,899.88 | -2,560.38 | -2,560.38 | ||
审计机构 |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4-09-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31,532.02 | 42,190.92 | -10,658.91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3,562.57 | -2,410.77 | -2,410.77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中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4-10-31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41,243.25 | 业务无法提供 | ||
负债总计 | 39,420.78 | 业务无法提供 | ||
净资产 | 1,822.47 | 24,657.23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9,862.89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6135.09万元,实收注册资本13821.34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出资6454.04万元,实缴出资1236.37万元。 2、财务信息中披露的中喜鲁财审2024S00114号《审计报告》、XYZH/2024JNAA7B0803《审计报告》及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均为合并报表数据。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新评报字[2024]第0665号《资产评估报告》、中喜鲁财审2024S00114号《审计报告》及XYZH/2024JNAA7B0803《审计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内蒙古水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东路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安全厅办公楼2层 | ||
法定代表人 | 张兵 | 注册资本 | 1000000000元 | |
企业类型1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0%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
监管机构属地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9,862.9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署的全部相关协议、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按照章程继续履行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受让方应向该等主体直接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转让方不再对40%股权的未实缴出资部分承担连带及补充责任。若转让方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的(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有权向受让方足额追偿。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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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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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2,90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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