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山东华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青岛市黄岛区月牙河路87号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青岛市 | |
法定代表人 | 杨乐波 | 成立日期 | 2019-11-27 | |
注册资本 | 50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产业园区运营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服务;经济信息咨询; 以自有资金投资(以上范围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均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调查;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会务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网络信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1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299.01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青岛千业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40 | 20000000 | |
2 | 山东省绿色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8 | 19000000 | |
3 | 青岛千业合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 | 1100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3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827.1 | 20.43 | 806.68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112.42 | -112.42 | ||
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济南分所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4-06-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800.47 | 13.9 | 786.57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20.11 | -20.11 | ||
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济南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4-10-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796.74 | 14.24 | 782.51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21.06 | -21.06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11-11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6-30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800.47 | 800.78 | ||
负债总计 | 13.9 | 13.9 | ||
净资产 | 786.57 | 786.88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299.01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根据《公司法》规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标的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缴金额1000万元,其中,青岛千业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000万元,认缴比例40%,实缴出资400万,山东省绿色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900万元,认缴比例38%,实缴出资380万,青岛千业合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1100万元,认缴比例22%,实缴出资220万。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XYZH/2024JNAS1B0168《审计报告》及中联鲁评报字【2024】第13219号《资产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省绿色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3号鑫苑鑫中心7号楼历城金融大厦407-3 | ||
法定代表人 | 朱鹏 | 注册资本 | 150000万元 | |
企业类型1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8%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8%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事项通知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415.39726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即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署的全部相关协议、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按照章程继续履行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受让方应向该等主体直接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转让方不再对38%股权的未实缴出资部分承担连带及补充责任。若转让方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的(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有权向受让方足额追偿。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2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业务咨询
咨询01
咨询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