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深圳水发国鑫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荔村社区振兴路120号赛格科技园101栋、102栋、103栋101栋806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深圳市 | |
法定代表人 | 王博 | 成立日期 | 2020-03-13 | |
注册资本 | 20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 职工人数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25,326.7346 | |
评估价(万元) | 821.91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水发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0 | 8000000 | |
2 | 深圳丰泰创沅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5 | 7000000 | |
3 | 济南浚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 | 3000000 | |
4 | 深圳德和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0 | 200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3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47,258.23 | 19,502.08 | 27,756.15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7,147.84 | -5,103.21 | -5,113.11 | ||
审计机构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4-08-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41,853.85 | 35,366.35 | 6,487.5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3,451.2 | -4,307.01 | -4,304.9 | ||
审计机构 |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4-10-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41,479.7 | 33,581.35 | 7,898.34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4,649.69 | -4,539.92 | -4,512.01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11-20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8-31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1,682.3 | 1,635 | ||
负债总计 | 566.47 | 566.47 | ||
净资产 | 1,115.83 | 1,068.53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821.91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根据转让方要求优先购买权人只能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优先购买权人应在交易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到产权中心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同意按照产权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信息披露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就非优先购买权人意向受让方的报价即时行权,未即时行权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2、本项目挂牌金额26148.6446万元,其中,标的企业40%股权挂牌价格821.91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债权25326.7346万元,债权挂牌金额为25326.7346万元,若形成溢价为股权溢价。 3、标的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注册资本520万元。其中,水发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800万元,实缴出资400万元;深圳丰泰创沅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700万元,实缴出资0万元;济南浚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300万元,实缴出资0万元;深圳德和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200万元,实缴出资120万元。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德皓审字[2024]00001264号《审计报告》及天兴评报字[2024]第1858号《资产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水发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申港大道33号金融大厦主楼301室 | ||
法定代表人 | 安中涛 | 注册资本 | 686209.324万(人民币) | |
企业类型1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0%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第 19 次会议决议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26,148.6446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分期付款:首期价款不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意向受让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利息自首期交易价款支付完成之日起计算。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转让方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同时意向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分期付款的首期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40%股权后按照章程继续履行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受让方应向该等主体直接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转让方不再对40%股权的未实缴出资部分承担连带及补充责任。若转让方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的(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有权向受让方足额追偿。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80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业务咨询
咨询01
咨询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