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潍坊创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5021号潍坊阳光100城市广场(二期)1号楼13单元1201号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潍坊市 | |
法定代表人 | 齐葆生 | 成立日期 | 2018-03-21 | |
注册资本 | 3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和发展提供综合配套服务,为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组织开展管理咨询、路演服务、并购重组、资本对接、培训管理(以上范围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不含教育培训、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办学);文化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品牌推广宣传、展览展示、财务信息咨询、法律信息咨询(不含诉讼代理)、物业管理、会务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得经营增值电信、金融、证券、期货、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企业供应链管理咨询;企业征信、企业信用管理和咨询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企业征信业务(凭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办理备案经营);计算机软件和电子商务平台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以上范围凭许可证经营);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广告;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出版物进出口经营)。(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10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9.1125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山东易融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55 | 1650000 | |
2 | 潍坊潍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45 | 135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3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52.91 | 80.41 | -27.49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62.14 | -4.42 | -4.42 | ||
审计机构 | 山东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4-09-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38.39 | 78.66 | -40.28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6.61 | -12.79 | -12.79 | ||
审计机构 | 山东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4-11-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4.23 | 67.38 | -43.15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6.61 | -15.66 | -15.66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浩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潍坊市奎文区国有资本运营中心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12-11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9-30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38.39 | 58.42 | ||
负债总计 | 78.66 | 78.66 | ||
净资产 | -40.28 | -20.2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9.1125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 优先购买权人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应在交易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到产权中心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同意按照产权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信息披露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就非优先购买权人意向受让方的报价即时行权,未即时行权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2.其他事项详见鲁天信会审字[2024]37025号《审计报告》及鲁浩信评报字2024第(055)号《资产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潍坊潍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民生东街1070号恒易宝莲金融中心宝莲大厦B803室 | ||
法定代表人 | 刘兆彬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
企业类型1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5%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5%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区县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潍坊市 奎文区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潍坊市奎文区国有资本运营中心 | |||
批准单位名称 |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请示报告处理单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135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继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本项目《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投资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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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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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27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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