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子山小区东路2-1号北楼西侧房产10年使用权
围观数:145 我要报名转让底价: 34.2954万元/年 | |
项目编号:SWZC240638H | 保证金: 9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省财欣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4-11-26至2024-12-02 | 竞价开始时间:2024-11-26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4-12-03 10:00:00 |
数量:10年 |
点击此处查看报名操作指引,点击此处查看 《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40638H | 监测编号 | GR2024SD1002493 |
标的名称 | 燕子山小区东路2-1号北楼西侧房产10年使用权 | 转让底价 | 34.2954万元/年 |
挂牌日期 | 2024-11-2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02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卓德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3-11-17 |
评估结果(万元) | 38.106 | 备案单位 | 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小区东路2-1号北楼西侧 | 出租面积 | 720 |
出租用途 | 商业办公 | 出租期限 | 10年 |
免租期限 | 6个月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1期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之后每期租金在上一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详细信息 |
1、标的房屋整体承租,不可分项承租,不准改变房屋结构。 2、标的房屋为坐落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小区东路2-1号北楼西侧,共720㎡。 3、转让方将该处资产以现状出租,意向方应提前自行踏勘现场,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全部相关问题,并同意自行解决相关问题使资产具备使用条件。 4、承租方自行负责标的房屋的水电开通及使用事宜。 5、标的房屋租赁期为10年。 6、标的房屋租赁合同执行期内如遇有政府规划、政策变化和出租方需要收回统一运营时,出租方提前一个月告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搬离。 7、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卓估20231121-1号《估价报告》。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1-26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1期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之后每期租金在上一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房屋整体承租,不可分项承租,不准改变房屋结构。 2、标的房屋为坐落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小区东路2-1号北楼西侧,共720㎡。 3、转让方将该处资产以现状出租,意向方应提前自行踏勘现场,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全部相关问题,并同意自行解决相关问题使资产具备使用条件。 4、承租方自行负责标的房屋的水电开通及使用事宜。 5、标的房屋租赁期为10年。 6、标的房屋租赁合同执行期内如遇有政府规划、政策变化和出租方需要收回统一运营时,出租方提前一个月告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搬离。 7、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卓估20231121-1号《估价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以承租方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的相关证照由承租人自行申请,一切违法、违规经营导致的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3个月租金(3个月租金按最终成交价格/4计算)的房屋租赁保证金,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租期内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或上级主管部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无条件收回标的房屋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租期届满,经验收出租标的房屋所有设备设施齐全,承租方没有单方违约,则无息全额退回保证金;如出租标的房屋设备设施有损失,则承租方应照价赔偿。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逾期未支付租金的,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承担所发生的水、电、气、暖、网络、通讯、物业等所有运行维护费用。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时不得改动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政策规定,装修相关审批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合法经营,确保承租标的房屋的安全完整,经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违约责任、损害赔偿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不得用于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承租方将租赁房屋及装修装潢图纸及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终止后5日内,无偿交还出租方。 9.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已对标的房屋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房屋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房屋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进行受让登记前已进行现场踏勘,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11.出租期限10年,免除装修改造期6个月租金,租金每2年递增3%。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且无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9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山东省财欣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25-6号山东财欣大厦 | ||
法定代表人 | 刘杰 | 注册资本 | 10亿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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