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八卦一路鹏益花园房产5年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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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72.08万元/年
项目编号:SWZC241168 保证金: 17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山东省财欣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4-11-25至2024-11-29
数量:5年

点击此处查看报名操作指引,点击此处查看 《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WZC241168 监测编号 GR2024SD1002487
标的名称 深圳市八卦一路鹏益花园房产5年使用权 转让底价 72.08万元/年
挂牌日期 2024-11-25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1-29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评估基准日 --
评估结果(万元) 备案单位
地址 出租面积 1374.56
出租用途 商业办公 出租期限 5
免租期限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1期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之后每期租金在上一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详细信息

1、标的房屋深圳市八卦一路鹏益花园14楼1405-1408、1410-1420共15间房屋,鹏益花园15楼1501-1520共20间房屋标的房屋整体承租,不可分项承租,不准改变房屋结构。

2、标的房屋为坐落于深圳市八卦一路鹏益花园,面积合计约为1374.56㎡。

3、转让方将该处资产以现状出租,意向方应提前自行踏勘现场,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全部相关问题,并同意自行解决相关问题使资产具备使用条件。

4、意向承租方摘牌后需自行负责水、电、气、暖改造、开通使用等工作。

5、标的房屋租赁期为5年

6、标的房屋租赁合同执行期内如遇有政府规划、政策变化和出租方需要收回统一运营时,出租方提前一个月告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搬离。

7、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卓估20240920-1号《估价报告》。

8、该标的行使优先权的承租方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现承租方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若现承租方未履行上述程序的,视为放弃承租。

9、因原承租方前期对标的房屋进行了装修改造,目前装修折旧期尚未结束,根据原承租方提供的装修明细,承租方须自行与原承租方协商并承担装修补偿事宜,补偿款预计不低于150万。

10、标的房屋目前处于租赁状态,租赁期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11-25
挂牌公告期 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1期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之后每期租金在上一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房屋为深圳市八卦一路鹏益花园14楼1405-1408、1410-1420共15间房屋,鹏益花园15楼1501-1520共20间房屋,标的房屋整体承租,不可分项承租,不准改变房屋结构。
2、标的房屋为坐落于深圳市八卦一路鹏益花园,面积合计约为1374.56㎡。
3、转让方将该处资产以现状出租,意向方应提前自行踏勘现场,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全部相关问题,并同意自行解决相关问题使资产具备使用条件。
4、意向承租方摘牌后需自行负责水、电、气、暖的改造、开通及使用等工作。
5、标的房屋租赁期为5年。
6、标的房屋租赁合同执行期内如遇有政府规划、政策变化和出租方需要收回统一运营时,出租方提前一个月告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搬离。
7、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卓估20240920-1号《估价报告》。
8、该标的行使优先权的承租方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现承租方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若现承租方未履行上述程序的,视为放弃承租。
9、因原承租方前期对标的房屋进行了装修改造,目前装修折旧期尚未结束,根据原承租方提供的装修明细,承租方须自行与原承租方协商并承担装修补偿事宜,补偿款预计不低于150万。
10、标的房屋目前处于租赁状态,租赁期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
11、出租期限5年,租金每3年递增5%,无装修改造期。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以承租方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的相关证照由承租人自行申请,一切违法、违规经营导致的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6.7万元的房屋租赁保证金,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租期内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或上级主管部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无条件收回标的房屋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租期届满,经验收出租标的房屋所有设备设施齐全,承租方没有单方违约,则无息全额退回保证金;如出租标的房屋设备设施有损失,则承租方应照价赔偿。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逾期未支付租金的,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承担所发生的水、电、气、暖、网络、通讯、物业等所有运行维护费用。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时不得改动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政策规定,装修相关审批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合法经营,确保承租标的房屋的安全完整,经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违约责任、损害赔偿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不得用于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及从原承租方承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承租方将租赁房屋及装修装潢图纸及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终止后5日内,无偿交还出租方。
9.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已对标的房屋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房屋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房屋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10.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进行受让登记前已进行现场踏勘,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1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文件中的收费比例交纳服务费。
1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原租户沟通好装修补偿及房产交割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交易机构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且无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7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山东省财欣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出租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25-6号山东财欣大厦
法定代表人 刘杰 注册资本 10亿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内部决策情况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鲁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李先生 看货联系电话 17854295868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现场踏勘确认书 查看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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