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国际海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51%国有股权
围观数:345转让底价: 620.77万元 | |
项目编号:YQCQ220005 | 保证金: 186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2-03-09至2022-04-06 |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大连国际海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路219号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 - 大连市 | |
法定代表人 | 朱明义 | 成立日期 | 1998-02-28 | |
注册资本 | 100万(美元)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海员技术培训、海商海事咨询服务、船舶管理服务及其它海事相关管理、技术服务;劳务派遣(不含外派劳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5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类型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620.7669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51 | ||
2 | 香港寰宇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 49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751.49 | 685.23 | 1,066.26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424.21 | 9.96 | 8.81 | ||
审计机构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1-04-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977.12 | 958.26 | 1,018.86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28.19 | -47.41 | -47.39 | ||
审计机构 | 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2-01-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031.43 | -28.56 | 1,059.99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6 | -9.11 | -9.11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02-23 | |||
评估基准日 | 2021-04-30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1,977.13 | 2,175.45 | ||
负债总计 | 958.26 | 958.26 | ||
净资产 | 1,018.87 | 1,217.1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620.7669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与大连国合出国人员培训学校100%国有产权项目、大连豪华轿车租赁有限公司80%国有股权项目、大连汇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及178万元债权项目联合转让,四个项目的转让底价为1155.5001万元;若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四个项目股权部分(977.5001万元)的溢价,按四个项目股权部分转让底价的比例进行分配。 2、项目联系人:许经理,联系电话:15901110109。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信会师报字〔2021〕第ZL21949号《审计报告》及中企华报字(2021)第6339号《资产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路219号 | ||
法定代表人 | 林坚 | 注册资本 | 94542.5815万(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1%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1%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620.77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①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须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经标的企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职工,保持职工队伍稳定。②保证标的企业的在岗员工(以《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的员工清单为准)劳动关系及相应权利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变动,包括但不限于在岗职工的劳动待遇、劳动保障及劳动合同内容等, 标的企业与职工书面约定变更的除外。保证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等费用,依法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等。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并配合转让方对自身企业情况进行尽职调查。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如不按期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不按期支付价款,受让方以本次提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扣除交易中心费用后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部分支付给转让方。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受让本项目的同时,受让大连汇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及178万元债权项目、大连国合出国人员培训学校100%国有产权、大连豪华轿车租赁有限公司80%国有股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含隐名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186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业务咨询
咨询01
咨询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