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经济开发区前程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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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金额(万元): 2,200.9
项目编号:ZLCQ240006 保证金: 1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挂牌起止日期:2024-08-02至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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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淄博经济开发区前程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项目编号 ZLCQ240006 监测编号 G62024SD1000007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2,200.9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50
拟公开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2,000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个) 1
原股东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增资
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原出资额(万元) 原出资比例(%) 增资后拟出资比例(%)
淄博生态产业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00 100 50
战略投资者 50
增资达成或终止条件 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则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自动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延4个周期;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且增资额符合增资方案要求,本次增资达成;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遴选最终投资方。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优化股权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加快项目开发,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淄博经济开发区前程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拟采用增资扩股方式,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引进1家战略投资者,淄博经济开发区前程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现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2000万元,增资金额不低于2200.9万元,超出注册资本金的部分计入增资企业资本公积。战略投资者须以货币方式增资, 增资扩股完成后,淄博经济开发区前程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原股东淄博生态产业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增资企业50%股权,新引进战略投资者持有增资企业50%股权。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利安达审字【2022】鲁A2019号、利安达审字【2023】鲁A2174号、众会字(2024)第03810号、鲁亿徳会业字[2024]第0339号《审计报告》及鲁广泰评资报字[2024]第002号《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价

融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淄博经济开发区前程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淄博经济开发区傅家镇北京路与复兴路交叉路口东200米路北办公楼505-2室
法定代表人 杨广强 成立日期 2020-07-24
注册资本 2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建筑业-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营业范围 市政设施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园艺产品种植;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礼品花卉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房地产经纪;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前一年度 审计报告
前一年度 2023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0,417.35 8,266.5 2,150.85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721.71 1,847.07 1,796.79
前二年度 审计报告
前二年度 2022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3,185.73 2,831.67 354.07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627 1,847.07 1,796.79
前三年度 审计报告
前三年度 202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4,223.12 3,051.1 1,172.02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86.88 -827.98 -827.98
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24-02-29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5,951.55 13,751.97 2,199.58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15.37 110.35 110.35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市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91370300755424389Q]
批准单位名称 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不接受基金、信托和资管计划等投资。
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继续履行已签订的协议与合同。             
2.意向投资方须承诺,以货币方式出资,在确定投资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增资方签订《增资协议书》,在《增资协议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增资价款。
3.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交易所备查资料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
4.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本次增资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10万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公告需求和遴选方案

信息公告需求 信息公告期 40 个工作日
信息公告期满的安排

1.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自动延长信息发布。 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最多延4个周期

2.征集到意向投资方(到期撤牌),到期撤牌, 说明:并通知已报名的投资方

3.征集到意向投资方(到期摘牌),到期摘牌,说明:到期摘牌并组织遴选

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王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