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书房(山东)房地产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水泊街道水浒大道中银大厦五楼527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济宁市 | |
法定代表人 | 徐锦平 | 成立日期 | 2023-11-16 | |
注册资本 | 20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评估;品牌管理;土石方工程施工;房地产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企业总部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5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18,038.673 | |
评估价(万元) | -53.244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梁山县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90 | ||
2 | 步步高置业(山东)有限公司 | 1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3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9,606.47 | 19,638.68 | -32.21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32.21 | -32.21 | ||
审计机构 | 济宁长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4-11-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0,207.74 | 20,266.9 | -59.16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26.95 | -26.95 | ||
审计机构 | 济宁长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4-11-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0,207.74 | 20,266.9 | -59.16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26.95 | -26.95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卓德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梁山县财政局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01-08 | |||
评估基准日 | 2024-11-30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20,207.74 | 20,207.74 | ||
负债总计 | 20,266.9 | 20,266.9 | ||
净资产 | -59.16 | -59.1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53.244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18038.6731万元,其中标的企业90%国有股权挂牌价格为1元,转让方享有对标的企业的国有债权挂牌价格为18038.673万元。 2、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0元。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卓德评报字(2024)第1224-1号《资产评估报告》及济长顺(审)字[2024]第1030号《审计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梁山县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水泊街道忠义路1号 | ||
法定代表人 | 许圣芳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1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9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90%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区县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济宁市 梁山县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山东水泊梁山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梁山县财政局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梁山县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外公开转让持有的上书房(山东)房地产有限公司90%国有股权及18038.673万元债权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18,038.6731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订的协议与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付款且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付款义务,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标的企业90%股权后,承接履行转让方未实缴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受让方应向该等主体直接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转让方不再对90%股权的未实缴出资部分承担连带及补充责任。若转让方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的(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商管损失等),有权向受让方足额追偿。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因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或工商局政策等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转让登记手续的,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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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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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30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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