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水发设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重庆高新区含谷镇高龙大道(延长段)377号1栋1层1-3号 | 所在地区 | 重庆市 - 市辖区 | |
法定代表人 | 马世进 | 成立日期 | 2020-04-16 | |
注册资本 | 35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测绘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地整治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利情报收集服务;水文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机械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水土流失防治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咨询策划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8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170.631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水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45 | ||
2 | 重庆玖拾玖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40 | ||
3 | 西藏瑞辉工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15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3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627.46 | 185.16 | 442.3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599.03 | 6.02 | 3.41 | ||
审计机构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4-05-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484.19 | 113.39 | 370.8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16.17 | -13.46 | -13.4 | ||
审计机构 | 济南拓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4-08-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552.16 | 109.26 | 442.9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81.6 | 0.16 | 0.04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道勤恒基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9-11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5-31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484.18 | 492.57 | ||
负债总计 | 113.39 | 113.39 | ||
净资产 | 370.79 | 379.18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170.631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是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根据《公司法》规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济拓达专字 20240696号《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190118号《审计报告》及鲁道勤评报字(2024)第0803号《资产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水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三街18号院5号楼11层1101-1 | ||
法定代表人 | 张永平 | 注册资本 | 20100万(人民币) | |
企业类型1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5%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5%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关于水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水发设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45%股权的请示》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170.631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意向受让方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继续履行已签署的全部协议、合同及相关在建工程; 3、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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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国内企业法人、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购买本项目的资金须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不得为信托、投资基金等;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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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1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在收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书面通知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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