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瑞苑养殖场100%国有产权及债权
围观数:133转让底价: 396.8万元 | |
项目编号:SZZR240045 | 保证金: 5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9-18至2024-10-18 |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昌乐县瑞苑养殖场 | ||
注册地(住所) | 昌乐县朱刘镇西魏村西北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潍坊市 | |
法定代表人 | 吴学魁 | 成立日期 | 2005-09-15 | |
注册资本 | 3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 |
经营范围 | 家禽养殖、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 职工人数 | 1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类型 | 债权金额(万元) | 181.29 | |
评估价(万元) | 201.164374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 1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3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98.6 | 261.99 | -163.39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3.08 | 1.42 | 1.42 | ||
审计机构 | 北京中税嘉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4-03-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98.19 | 261.22 | -163.03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77 | 0.35 | 0.35 | ||
审计机构 | 北京中税嘉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4-07-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98.19 | 261.22 | -163.03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77 | 0.35 | 0.35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九州云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6-12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3-31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98.185282 | 462.3847 | ||
负债总计 | 261.220326 | 261.220326 | ||
净资产 | -163.035044 | 201.164374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201.164374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30万元,实收注册资本30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出资30万元,实缴出资30万元。 2.本项目挂牌价格396.80万元,其中标的企业100%国有股权挂牌价格为215.51万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的债权挂牌价格为181.29万元。 3.标的企业与昌乐浩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署《养殖场地租用协议》,将标的场地(昌乐县朱刘镇魏西村的瑞苑养殖厂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号:[2002 ]字第CL270号),面积32733.30平方米)租用给昌乐浩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养殖使用,承租后若要变更土地用途,标的企业予以配合,具体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租赁期限自2020年1月起租赁20年,租金已于2020年10月将租金全部付清给标的企业,之后不再支付租金。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京中税嘉新审报[2024]1010号《审计报告》及鲁九州云资报字〔2024〕第007号《资产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潍坊市潍城区西环路6388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福玉 | 注册资本 | 49052万(人民币) | |
企业类型1 | 其他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财政部门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山东省教育厅 | |||
批准单位名称 | 山东省财政厅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青岛大学等 15 所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396.8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财务报表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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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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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5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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