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莱芜区口镇北街镇北路11号房地产5年使用权
围观数:237 我要购买转让底价: 450万元/年 | |
项目编号:SWZC250451 | 保证金: 13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嬴昊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5-05-15至2025-05-28 |
数量: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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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50451 | 监测编号 | GR2025SD1000958 |
标的名称 | 济南市莱芜区口镇北街镇北路11号房地产5年使用权 | 转让底价 | 450万元/年 |
挂牌日期 | 2025-05-1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5-28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德永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5-01-31 |
评估结果(万元) | 436.81 | 备案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
详细信息 |
济南市莱芜区口镇北街镇北路11号房地产5年使用权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5-15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赁期内,按照不低于年度居民消费物价上涨指数变动调整租金。租金一季度一付,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支付。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可优先获得租赁权。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房产位于济南市莱芜区口镇北街镇北路11号,目前标的房产为空置状态,整体出租,不予拆分。 2.标的房产国有土地证证载权利人为莱芜市第二中学,实际权利人为山东嬴昊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证载土地面积64252.19平方米,另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征用驻地村耕地、未利用地25313平方米划拨使用,本次评估面积63317.53平方米。 3.标的房产地上建筑物24幢,分别于1982年至2007年建成,部分或需进行安全改造。 4.标的房产与莱芜二中教师公寓位置密切,意向承租方需确保居住人员的正常生活不受影响,需进行水、电等改造并自行承担费用。 5.出租方将该处资产以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应提前自行踏勘现场,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全部相关问题,并同意自行解决相关问题使资产具备安全使用条件。 6.标的房产土地性质是教育用地,承租人仅可将招租区域用于教育使用,不可作他用。 7.标的房产租赁期为5年,免租装修期为6个月。 8.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德永房评字(2025)第0104号。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以承租方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的相关证照由承租人自行申请,一切违法、违规经营导致的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逾期未支付租金的,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承担所发生的水、电、气、暖、网络、通讯、物业等所有运行维护费用。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时不得改动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政策规定,装修相关审批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对租赁房屋进行改造,全部投资由承租方承担。如需拆除原有建筑物的,重建形成的资产价值不得低于原建筑物价值,且租赁期满后,重建形成的资产全部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改造应当符合政策规定,相关审批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签署合同的同时,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450万元。承租方依据租赁物取得《办学许可证》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确保承租标的房屋的安全完整,经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违约责任、损害赔偿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不得用于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 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承租方将租赁房屋及装修装潢图纸及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终止后5日内,无偿交付给出租方。 1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对标的房屋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房屋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房屋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1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进行受让登记前已进行现场踏勘,对出租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1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内,按照不低于年度居民消费物价上涨指数变动调整租金。租金一季度一付,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支付。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可优先获得租赁权。 1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企业资信良好,在人员、资金、经营管理等方面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与相关政府管理部门有良好高效的沟通能力。 1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信誉,财务会计制度健全。企业须符合相关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政策要求。 1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无重大违法和失信记录。 1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文件中的收费比例交纳服务费。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2.意向承租方或其实际控制人至少具有两家高中及以上学历教育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的举办经验【须提供有效的《办学许可证》或其他证明材料】。 2.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 3.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3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山东嬴昊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鹏泉西大街99号 | ||
法定代表人 | 孙英海 | 注册资本 | 贰拾亿元整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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