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国兴圣芝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属位于聊城市冠县店子镇聊城市灵芝规模化种植项目二期土地及屋顶的光伏板铺设占用空间二十年租赁权
围观数:110 我有意向转让底价: 78.26万元/年 | |
项目编号:SWZC250357 | 保证金: 5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聊城市国兴圣芝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5-04-29至2025-05-15 |
数量:20年 |
点击此处查看报名操作指引,点击此处查看 《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50357 | 监测编号 | GR2025SD1000858 |
标的名称 | 聊城市国兴圣芝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属位于聊城市冠县店子镇聊城市灵芝规模化种植项目二期土地及屋顶的光伏板铺设占用空间二十年租赁权 | 转让底价 | 78.26万元/年 |
挂牌日期 | 2025-04-2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5-15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三阳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5-04-11 |
评估结果(万元) | 78.26 | 备案单位 | 聊城市国兴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详细信息 |
聊城市国兴圣芝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属位于聊城市冠县店子镇董当铺村的聊城市灵芝规模化种植项目二期土地及屋顶的光伏板铺设占用空间二十年租赁权。 租赁标的位于聊城市冠县店子镇,设计用途为规划为灵芝种植用地,棚间可用于建设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农光互补。标的空间可铺设规格为2.382m*1.134m的光伏板5.59万块。(最终结算以实际铺设数量为准)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4-29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1.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5年的租金至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2.光伏并网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实际安装光伏板数5年的租金至租赁方指定账户3.光伏并网满10年以前支付实际安装光伏板数后10年的租金至租赁方指定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状态为 ☑空置 □出租 □报废 □其他 2、租赁标的位于聊城市冠县店子镇,设计用途为规划为灵芝种植用地,棚间可用于建设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农光互补。建筑结构钢结构大棚,建筑面积为150463.79㎡。 3、标的空间可铺设规格为2.382m*1.134m的光伏板5.59万块。(最终结算以实际铺设数量为准) 4、标的租赁期限为20年,租金按照每5年2%的方式递增,分3次支付。即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5年的租金至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光伏并网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实际安装光伏板数5年的租金至租赁方指定账户,光伏并网满10年以前支付实际安装光伏板数后10年的租金至租赁方指定账户。逾期支付租金的,将按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 5、土地目前处于空置状态,公司配有专门部门及人员负责土地的管理工作,资产可以满足正常使用的需要。 6、本次租赁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租赁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租赁方对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7、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8、看货联系人:王鑫璐,联系方式:19862183971 9、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三阳评报字(2025)第 0401号《价格评估报告》。 10、聊城市国兴圣芝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依法取得位于冠县店子镇的土地租赁权,租赁期限为三年。租赁方承诺在首期三年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将继续与冠县相关部门或土地权属方续签租赁合同,确保光伏项目用地持续合法使用。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租赁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租赁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为由退还租赁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租赁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承租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逾期不签订,租赁方有权向承租方主张违约责任。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批租金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承租方主体资格证明赴租赁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承租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同意产权中心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首批租金款划转至租赁方指定账户。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次租赁为按标的现状交接,承租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承租标的。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方从承租人光伏电站所获取使用的电量的电价按照本并网点电网同时段电价的85%结算。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由承租方承担测绘、勘探以及建设光伏的棚间排水沟硬化修整维护等费用。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果当地土地租赁价格变动超过20%,本项目土地及屋顶使用权租赁价格以相同比例进行调整。 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文件中的收费比例交纳服务费。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3、意向承租方须自身具备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能力、须提供与相关合作方签署的合同文件。 4、意向承租方须具备近三年,在山东省有1个以上光伏发电上网项目或在山东省成功申请到1个以上光伏上网指标项目。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聊城市国兴圣芝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店子镇东化村村委会向北500米路东 | ||
法定代表人 | 郭付卿 | 注册资本 | 壹亿元整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
咨询01
咨询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