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莱钢钢结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所属土地使用权及建、构筑物资产包
围观数:793 我要报名转让底价: 8,063.8006万元 | |
项目编号:SSZC240251 | 保证金: 1,00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委托方: 济南莱钢钢结构有限公司管理人 | 挂牌起止日期:2024-12-31至2025-01-29 | 竞价开始时间:2024-12-31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5-02-05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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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SZC240251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济南莱钢钢结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所属土地使用权及建、构筑物资产包 | 转让底价 | 8,063.8006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4-12-3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1-29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中天永信(山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4-08-06 |
评估结果(万元) | 8,063.8006 | 备案单位 | 济南莱钢钢结构有限公司管理人 |
土地(使用权)具体信息 | |||
土地证号 | * | 土地类型 | 工业用地 |
地址 | 济南市历城区机场路6267号 | ||
土地面积 | 148460.00 | 用途 | |
使用年限(年) | 50 | 已用年限(年) | |
详细信息 |
1、房屋建筑物主要包括主厂房、办公楼、单身宿舍、餐厅等,共计24处。建成时间为2005年-2016年,建筑面积共44,153.91平方米。 2、构筑物主要包括地面硬化、围墙、停车棚、绿化树木等,共计58项。 3、济南莱钢钢结构有限公司先后向济南市历城区遥墙镇政府、历城区临港经济开发区、历城区临港街道办事处属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咨询土地证办理事宜,均以济南市机场高速公路两侧200米是规划绿化带为依据,因公司位置正好在机场高速东侧200米范围内,不符合规划,导致土地使用证无法办理。竞买者自行考虑风险竞买,竞买后出现任何风险济南莱钢钢结构有限公司管理人不负责。 土地使用权为机场路6267号厂区土地,共1宗,协议约定出让年限为50年,现状用途为工业,面积为148460.00平方米,尚未办理产权记,位于济阳临港经济开发区内,西至机场高速绿化带,东至机场路,南至向阳村生产路,北至高压线内。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2-31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以交割时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参考性说明,不作为管理人对标的外观、品质、质量、真伪、数量或损坏程度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2、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仅就管理人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委托人及产权中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处置,并以现状进行交付。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安排尽职调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3、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过户所涉及的交易税费,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具体税费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4、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5、该项目转让过程中依法产生所涉及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6、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天永信评报字(2024)第 2002号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要求转让方赔偿,否则视为受让方违约,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及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无息退回。受让方未遵守上述承诺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和交易费用或放弃受让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标的竞得之日起标的发生的价值变动、灭失风险、损失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其他费用后,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划款申请文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款项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过户所涉及的交易税费,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具体税费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同意交易完成后在办理标的资产的过户过程中,转让方仅以提供现有资料为其应尽的协助配合义务,其他事宜均应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不承担标的资产不能过户的法律风险。如若因政府政策或其他不可归咎于转让方的因素导致标的资产不能过户或延迟过户日期,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承担未履行过户协助配合义务的违约责任。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该项目转让过程中依法产生所涉及的所有税费。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委托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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