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南地块、高速路南地块--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东尚庄村集体资产三年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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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0.09万元/年
项目编号:SWZC240026H05 保证金: 0.027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东尚庄村村民委员会 挂牌起止日期:2024-10-31至2025-01-02
竞价开始时间:2024-10-31 08:00:00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5-01-03 10:10:00
数量: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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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WZC240026H05 监测编号 GR2024SD1002256
标的名称 高速路南地块、高速路南地块--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东尚庄村集体资产三年使用权 转让底价 0.09万元/年
挂牌日期 2024-10-31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1-02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评估基准日 --
评估结果(万元) 0.09 备案单位
详细信息
暂无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10-31
挂牌公告期 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1年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第2、3年租金在上一个年度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位于枣庄市薛城区范围内,本次对外出租巩光照屋后地、巩光照屋后面积为1亩;徐士成屋后地、徐士成屋后面积为1亩;复垦地、北山根面积为67亩;粉行南地块、粉行南面积为3.7亩;高速路南地块、高速路南地块面积为3亩;立交桥东1、立交桥东面积为1亩;立交桥东2、立交桥东面积为1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被确认为承租方后须同意资产租赁合同一年一签,每次签约租赁期为一年,租赁期满可续签,但续签不超过两次。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 多次正向
处置方案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交易机构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027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东尚庄村村民委员会
出租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东尚庄
法定代表人 党同秀 注册资本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其他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类型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安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高先生 看货联系电话 0632-5108977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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