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坑塘--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中陈郝村村西四个坑塘及村大云寺三年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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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0.5万元/年
项目编号:SWZC23114501 保证金: 0.12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中陈郝村村民委员会 挂牌起止日期:2023-12-04至2024-01-22
竞价开始时间:2023-12-04 08:00:00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4-01-23 10:00:00
数量:3年

点击此处查看报名操作指引,点击此处查看 《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WZC23114501 监测编号 GR2023SD1002350
标的名称 1号坑塘--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中陈郝村村西四个坑塘及村大云寺三年使用权 转让底价 0.5万元/年
挂牌日期 2023-12-04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1-22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评估基准日 --
评估结果(万元) 0.5 备案单位
详细信息
暂无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3-12-04
挂牌公告期 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6)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1年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第2、3 年租金在上一个年度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位于枣庄市薛城区范围内,本次对外出租1号坑塘面积约为3500平方米。2号坑塘面积约为2800平方米。3号坑塘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4号坑塘面积约为2500平方米。村北大云寺面积约为4000平方米。
2、其他具体事宜详见资产明细表(附件),先付款后使用。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标的不得用于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同时须负责管理包括安防、卫生等问题;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居住;不得转租、分租或以转租、分租的名义进行经营。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标的的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被确认为承租方后须同意资产租赁合同一年一签,每次签约租赁期为一年,租赁期满可续签,但续签不超过两次。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 多次正向
处置方案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交易机构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内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12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中陈郝村村民委员会
出租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邹坞镇中陈郝
法定代表人 王士枚 开办资金 0
经费来源 其他 举办单位 村民委员会
企业类型 其他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类型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程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高先生 看货联系电话 0632-5108977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现场踏勘确认书 查看附件材料
资产明细表 查看附件材料
暂无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