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菏泽金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菏泽市鲁西新区丹阳街道郑州路齐泸科技馆6楼613室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菏泽市 | |
法定代表人 | 刘崇民 | 成立日期 | 2018-10-22 | |
注册资本 | 20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地整治服务;花卉种植;谷物种植;水果种植;蔬菜种植;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工具销售;休闲观光活动;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化妆品零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园区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橡胶制品销售;木材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职工人数 | 3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类型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3,032.03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山东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2000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3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5,908.42 | 2,882.47 | 3,025.95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866.63 | 96.07 | 71.61 | ||
审计机构 |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4-10-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6,176.45 | 3,150.46 | 3,025.99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0.06 | 0.045 | ||
审计机构 | 济南拓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4-10-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6,126.14 | 3,100.19 | 3,025.95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0 | 0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卓信(山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12-04 | |||
评估基准日 | 2024-10-31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6,176.45 | 6,182.49 | ||
负债总计 | 3,150.46 | 3,150.46 | ||
净资产 | 3,025.99 | 3,032.03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3,032.03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济拓达审字20241712号《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4)第02330078号《审计报告》及鲁卓信评报字[2024]第1167号《资产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3399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志梅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 | |
企业类型1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21次会议决议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3,032.03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水发集团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水发集团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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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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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91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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