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久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围观数:389融资金额(万元): 6,725.89-最高不限 | |
项目编号:ZLCQ220032 | 保证金: 按投资方拟投资金额的3%收取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挂牌起止日期:2022-11-04至2022-12-01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荣成市久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 |||
项目编号 | ZLCQ220032 | 监测编号 | G62022SD1000027 |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6,725.89-最高不限 |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56 - 56 | |||
拟公开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 | ||||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个) | 2 - 2 | |||
原股东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原出资额(万元) | 原出资比例(%) | 增资后拟出资比例(%) |
山东土地乡村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 ||||
增资达成或终止条件 | 挂牌公告期满征集到全部符合条件的投资方且按规定缴纳增资款,本次增资达成。 | |||
募集资金用途 | 标的企业拟采取增资扩股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发挥投资方的资金、资源、管理优势,盘活并运营公司现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 |||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 荣成市久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以增资扩股方式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引入两家战略投资方。标的企业现有注册资本3195万元,拟新增注册资本4066.36万元,战略投资方以现金方式增资,增资额不低于6725.89万元,超出注册资本金的部分计入荣成市久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资本公积。其中战略投资方认购注册资本4066.36万元,分为A、B两个标的,A标的对应的注册资本为3993.75万元,对应的增资额为6605.78万元; B标的对应的注册资本为72.61万元,对应的增资额为120.11万元。 增资完成后,山东土地乡村振兴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比例为44%,战略投资方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比例为56%,其中A标的对应的股权比例为55%,B标的对应的股权比例为1%。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
评估价 |
融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 荣成市久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成山镇成山头路1100号 | ||
法定代表人 | 颜景焱 | 成立日期 | 2017-05-02 | |
注册资本 | 3195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住宿和餐饮业- 住宿业 | |
营业范围 | 旅游景区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广告设计、代理;住房租赁;停车场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土地整治服务;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前一年度 审计报告 | |||
前一年度 202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916.5925 | 3,234.933 | -318.3404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21.7094 | 31.7059 | 31.7059 | ||
前二年度 审计报告 | ||||
前二年度 202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789.7691 | 3,139.8155 | -350.0464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81.346 | -81.346 | ||
前三年度 审计报告 | ||||
前三年度 2019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791.6097 | 3,060.31 | -268.7003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106.7375 | -106.7375 | ||
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2-07-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788.9741 | 13.6428 | 2,775.3312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51.3282 | -51.3282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山东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91370000MA3BYJNX6E] | |||
批准单位名称 | 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投资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支付能力。 3、意向投资方须具备与标的企业经营发展相匹配的行业运作经验、资源,增资完成后可与标的企业形成业务协作、战略协同。 4、意向投资方须以自有资金投资,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投资。 5、每个意向投资方只能申请认购两个标的中的一个。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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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2、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增资完成后5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标的企业股权,不经标的企业同意不得将所持标的企业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 3、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增资完成后,借助其或其关联方在相关业务领域的经验和渠道优势,促进标的企业建立在业内核心竞争力,提升标的企业的业务收入及利润。 4、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增资协议;签订增资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已交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增资价款至指定账户。 5、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6、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如任一标的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投资方,各标的最终的认购价格按照下列方式确定:(1)确定每个标的中选投资方。针对任一标的仅产生一家意向投资方的,该意向投资方确定为该标的中选投资方;如任一标的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投资方,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遴选确定该标的中选投资方。(2)各标的中选投资方的最高认购单价(按中选投资方报价对应每元注册资本计算)为全部标的的最终认购单价。 7、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延长 2 个周期,延期后仍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本次信息发布终结;挂牌公告期满征集到全部符合条件的投资方且按规定缴纳增资款,本次增资达成;如任一标的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投资方,则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遴选投资方。 8、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为拟投资金额的3%,意向投资方须在公告期满前交纳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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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 | 3%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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