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鲁澳(山东)产业合作跨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新泺大街1166号奥盛大厦3号楼2534-78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济南市 | |
法定代表人 | 王钊 | 成立日期 | 2021-05-24 | |
注册资本 | 壹仟万元整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5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288.76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鲁澳(山东)中医药国际合作中心有限公司 | 40 | 4000000 | |
2 | 山东省融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0 | 3000000 | |
3 | 济南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30 | 300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4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756.14 | 29.61 | 726.53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322.21 | 3.56 | 3.56 | ||
审计机构 | 山东中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5-01-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757.2 | 31.63 | 725.56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4.94 | -0.97 | -0.97 | ||
审计机构 | 山东中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5-03-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807.54 | 135.43 | 672.11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6.34 | -14.69 | -14.69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卓信(山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山东省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03-24 | |||
评估基准日 | 2025-01-31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757.2 | 754.17 | ||
负债总计 | 31.63 | 31.63 | ||
净资产 | 725.56 | 722.54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288.76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1月31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760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济南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认缴300万元,实缴60万元;鲁澳(山东)中医药国际合作中心有限公司认缴400万元,实缴400万元;山东省融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300万元,实缴300万元。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中诚信专审字(2025)第0061号《审计报告》及鲁卓信评报字[2025]第1039号《资产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省融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左路999号906室 | ||
法定代表人 | 靖树军 | 注册资本 | 31,900.99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0%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财政部门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山东省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山东省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山东省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300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首期价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付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经完成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基础服务费和首期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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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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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9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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