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颐正大厦有限公司所属主楼地下一层游泳馆F01号、主楼地下一层办公室F02号房产5年使用权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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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50万元/年
项目编号:SWZC250063 保证金: 5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山东颐正大厦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5-01-20至2025-02-07
竞价开始时间:2025-01-20 08:00:00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5-02-08 10:00:00
数量: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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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WZC250063 监测编号 GR2025SD1000363
标的名称 山东颐正大厦有限公司所属主楼地下一层游泳馆F01号、主楼地下一层办公室F02号房产5年使用权招租 转让底价 50万元/年
挂牌日期 2025-01-20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2-07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山东瑞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4-11-30
评估结果(万元) 42.1 备案单位 山东南郊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10号 出租面积 1039平方
出租用途 优先考虑商用游泳池,但也可根据市场需求灵活调整。 出租期限
免租期限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季支付,第一期租金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结算,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负责支付给出租方,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出租方收到租金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开具发票;每季度第5日前交纳下一期租金。
详细信息
暂无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5-01-20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按季支付,第一期租金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结算,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负责支付给出租方,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出租方收到租金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开具发票;每季度第5日前交纳下一期租金。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房屋位于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10号,山东颐正大厦主楼地下一层游泳馆F01号、主楼地下一层办公室F02号挂牌价格为50万元/年,不准改变房屋结构。
2、出租方将上述房产以现状出租,意向方应提前自行踏勘现场,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全部相关问题,并同意自行解决相关问题使资产具备使用条件。
踏勘联系人:王经理:13869183337
4、标的房屋租赁期为5年。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瑞华评报字2024第0609号《资产评估报告》。
6、承租方应按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7.山东颐正大厦主楼地下一层游泳馆F01号、主楼地下一层办公室F02号原租赁合同于2027年11月30到期,2024年11月21日原承租方已提交退租申请,当前未腾空。
8.租赁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承租方可入驻。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应按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交易合同》,并按《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交纳交易费用。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交易合同》,并在《租赁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租金按季支付,第一期租金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结算,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负责支付给出租方,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出租方收到租金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开具发票;每季度第5日前交纳下一期租金。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签订《租赁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50000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租期内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通知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租期届满,经出租方验收出租标的完好,承租方没有单方违约,则无息全额退回履约保证金。如出租标的设备设施有损失,则承租方应照价赔偿。出租方收到上述履约保证金后向承租人开具相应金额的收据。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若对租赁房屋进行再装修,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但不得增建、改建、扩建,不得破坏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房屋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交还房屋时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负责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日常维护管理,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损坏,承担维修及水电暖、网络、有线电视、通讯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8、出租方对房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承担维修责任,其他专有部分或者共有部分设施设备、管道线路的维修及保养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人的经营范围需与出租用途相符,不得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
1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文件中的收费比例交纳服务费。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交易机构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山东颐正大厦有限公司
出租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10号
法定代表人 王美君 注册资本 叁仟伍佰壹拾陆万元整
企业类型 国有企业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类型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裴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王女士 看货联系电话 13869183337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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