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鲁盐集团东方海盐有限公司16项固定资产处置
围观数:60 我有意向| 转让底价: 4.5万元 | |
| 项目编号:SWZC260976 | 保证金: 1.5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山东省鲁盐集团东方海盐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6-09-22至2026-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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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60976 | 监测编号 | GR2026SD1002037 |
| 标的名称 | 山东省鲁盐集团东方海盐有限公司16项固定资产处置 | 转让底价 | 4.5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6-09-2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9-29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备案单位 | ||
| 机械设备具体信息 | |||
| 设备现状 | 报废 | ||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
| 计量单位 | 数量 | ||
| 购置日期 | -- | 成新率 | |
| 设备存放地 | 山东省滨州市北海经济开发区马山子镇向阳路52号 | ||
| 详细信息 |
本次拟处置闲置资产合计16项:其中机械设备11项,为生产运营中心闲置锅炉、变压器、叉车、筛分设备、干燥机等,购置于1988‑2017年,均达到或临近折旧年限;机动车2项,已达使用年限,车况老化、故障多,维修成本高,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已具备报废条件;办公设备3项,购置于1997‑2012年,均超折旧年限,老化损坏,无修复再利用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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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9-22 |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1.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冲抵部分交易价款。 2.意向受让方须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足额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结算账户。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按现状受让,报废类资产由受让方成交后自行依法处置,相关拆除、清运、报废、过户、安全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协议转让。 3、意向方根据转让方的安排,于挂牌期间第4个工作日上午9:30-11:30到现场统一组织现场查看,逾期不再安排看现场。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约定期限完成转让标的交割的,每逾期1天,按转让价款的1‰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的,转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受让方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及合同附件。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扣除交易保证金后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标的拆卸、清运工作,做到场平地净,逾期未清运完毕,转让方有权收取场地占用费或自行处置遗留物资。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接受转让方披露的《资产交易合同》及转让方要求,除受让方基本信息、转让价格、转让方式、联系信息等需要在确定受让方后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外,其余条款不作任何调整。意向受让方违反披露信息内容或未按期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保证金,对转让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追偿。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5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省鲁盐集团东方海盐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马山子镇向阳路52号 | ||
| 法定代表人 | 吴英滨 | 注册资本 | 5000000元 | |
| 企业类型 | 国有企业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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