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山东高新医疗器械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淄博市 | ||
法定代表人 | 杨金彬 | 成立日期 | 2021-12-31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软件开发;工业设计服务;科技中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职工人数 | 3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0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49 | ||
2 | 淄博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37 | ||
3 | 熠品(贵阳)质量科技有限公司 | 13 | ||
4 | 广东科鉴检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3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3,763.05 | 3.06 | 3,759.99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9.36 | -94.52 | -94.52 | ||
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济南分所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4-06-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3,669.55 | 2.39 | 3,667.16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7.12 | -92.83 | -92.83 | ||
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济南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4-10-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4,268.97 | 698.36 | 3,570.61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7.12 | -219.45 | -219.38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瑞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10-10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6-30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3,669.55 | 3,871.08 | ||
负债总计 | 2.39 | 2.39 | ||
净资产 | 3,667.16 | 3,868.7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0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其他重大事项详见XYZH/2024JNAA6B0270《审计报告》及鲁瑞华评报字[2024]第0405号《资产评估报告》。 2.淄博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山东高新医疗器械创新中心有限公司30%的股权,截止基准日该部分股权所对应的注册资本尚未缴纳,根据山东高新医疗器械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行使表决权。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淄博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科学城新材料中试区服务中心502室 | ||
法定代表人 | 石锡峰 | 注册资本 | 10000 | |
企业类型1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7%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0%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财政部门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 | |||
批准单位名称 | 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2024年第5次专题办公会会议纪要》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0.0001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与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有关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并继续履行与标的企业有关的各类合同、协议。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根据标的公司公司章程及股东协议等相关约定承担30%股权对应的3000万元实缴出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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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投资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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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1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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