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下区甸柳新村1号楼公建房资产5年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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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2,697.3897万元
项目编号:SWZC240884H2 保证金: 10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山东省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 挂牌起止日期:2024-10-25至2024-10-31
竞价开始时间:2024-10-25 08:00:00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4-11-01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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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WZC240884H2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历下区甸柳新村1号楼公建房资产5年使用权 转让底价 2,697.3897万元
挂牌日期 2024-10-25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0-31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山东中天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4-08-12
评估结果(万元) 1,933.951 备案单位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山东省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
地址 出租面积
出租用途 出租期限
免租期限 租金支付方式
详细信息

1.标的房屋整体承租,不可分项承租,不准改变房屋结构。

2.标的房屋为坐落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甸柳新村三区 1 号楼,宗地面积为 2582.60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为7308.27 平方米,结构为混合结构,房屋总层数7层。

3.目前标的资产被酒店等第三方占用中,此次租赁资产全部处于占用状态。

4.出租方目前已解除了与原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并通知占用酒店协助返还房屋,但截至挂牌日,酒店未返还房屋,出租方与原承租人就房屋返还和租金支付事宜尚未处理完毕,不排除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房屋返还和租金支付问题的可能性。如出租方与原承租人就房屋返还等事宜不能协商解决,最终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将会影响出租方交付房屋的时间。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10-25
挂牌公告期 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1期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之后每期租金在上一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按照成交金额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方将该处资产以现状出租,意向方应提前自行踏勘现场,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全部相关问题,并同意自行解决相关问题使资产具备使用条件。
2.意向承租方摘牌后需自行负责水电的开通及使用等工作,详细情况可联系出租方进一步了解。
3.标的房屋租赁期为5年,租金每2年递增5%。第一年、第二年租金为513.96294万元/年,第三年、第四年租金为545.46294万元/年,第五年租金为578.53794万元/年。若项目产生竞价或降价,租金按同比例进行调整。
4.标的房屋租赁合同执行期内如遇有政府规划、政策变化和出租方需要收回统一运营时,出租方提前一个月告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搬离。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卓估20240622-1号《估价报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以承租方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的相关证照由承租人自行申请,一切违法、违规经营导致的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1个季度的房屋租赁保证金,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租期内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或上级主管部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无条件收回标的房屋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租期届满,经验收出租标的房屋所有设备设施齐全,承租方没有单方违约,则无息全额退回保证金;如出租标的房屋设备设施有损失,则承租方应照价赔偿。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逾期未支付租金的,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承担所发生的水、电、气、暖、网络、通讯、物业等所有运行维护费用。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时不得改动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政策规定,装修相关审批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对租赁房屋进行转租。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合法经营,确保承租标的房屋的安全完整,经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违约责任、损害赔偿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不得用于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承租方将租赁房屋及装修装潢图纸及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终止后5日内,无偿交还出租方。
10.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已对标的房屋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房屋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房屋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交易机构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且无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山东省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
出租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济南市敬德街521号
法定代表人 杨云涛 开办资金 ¥5729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拨补 举办单位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企业类型 其他
内部决策情况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鲁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梁先生 看货联系电话 18678891259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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