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柳子戏艺术保护传承中心所属综合楼3年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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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89.0734万元/年
项目编号:SWZC241063 保证金: 2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山东省柳子戏艺术保护传承中心(山东省柳子剧团) 挂牌起止日期:2024-10-28至2024-11-08
竞价开始时间:2024-10-28 08:00:00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4-11-11 10:00:00
数量: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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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WZC241063 监测编号 GR2024SD1002218
标的名称 山东省柳子戏艺术保护传承中心所属综合楼3年使用权 转让底价 89.0734万元/年
挂牌日期 2024-10-28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1-08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山东裕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4-10-09
评估结果(万元) 89.0734 备案单位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房产具体信息
房产证号 地址 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北路27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1401 建筑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
建成时间 -- 用途 办公及商业
详细信息

标的房屋为坐落于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北路27山东省柳子戏艺术保护传承中心所属综合楼1-4层,建筑面积为1401㎡,标的房产为钢混结构,规划用途为办公及商业。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10-28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首期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之后租金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时支付房租,最晚不超过5天。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 (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房屋整体承租,不可分项承租,不准改变房屋结构。
2、标的房屋为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北路27号,建筑面积为1401㎡。
3、转让方将该处资产以现状出租,意向方应提前自行踏勘现场,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全部相关问题,并同意自行解决相关问题使资产具备使用条件。
4、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互联网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5、标的房屋租赁期为3年。
6、标的房屋租赁合同执行期内如遇有政府规划、政策变化和出租方需要收回统一运营时,出租方提前一个月告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搬离。
7、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裕丰评报字(2024)第015号《资产评估报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不低于1个月租金(1个月租金按最终成交价格/12计算)的房屋租赁保证金,房屋租赁保证金期限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期限一致,房屋租赁保证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入出租方账户。合同期间中途退租,房屋租赁保证金不再退还。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和改造。装修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负责房屋的日常维护,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破坏,自行承担租赁房屋使用中产生的水电暖维修和易耗维修品以及主观原因造成的损失。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互联网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严禁经营和储存会产生噪音油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化品等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的、法律法规不允许的,以及出租人认为不合适经营的业态,禁止承租方使用燃气瓶,用能仅可使用城市管网燃气和电。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严禁经营餐饮、歌舞KTV、洗浴、网吧、美容等餐饮及娱乐业。
9、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已对标的房屋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房屋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房屋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10、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进行受让登记前已进行现场踏勘,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11、出租期限3年,无装修改造期。
1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文件中的收费比例交纳服务费。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无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山东省柳子戏艺术保护传承中心(山东省柳子剧团)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北路27号
法定代表人 李长海 开办资金 2357万
经费来源 财政拨补 举办单位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内部决策情况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鲁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栾主任 看货联系电话 13589009500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