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薛城区陶庄镇原砖厂(土地)五年使用权项目
围观数:81 我要报名转让底价: 2.0295万元/年 | |
项目编号:SWZC250191 | 保证金: 0.6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枣庄市薛城区陶庄镇小武穴村村民委员会 | 挂牌起止日期:2025-03-14至2025-03-20 | 竞价开始时间:2025-03-14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5-03-21 10:00:00 |
数量:5年 |
点击此处查看报名操作指引,点击此处查看 《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50191 | 监测编号 | GR2025SD1000504 |
标的名称 | 枣庄市薛城区陶庄镇原砖厂(土地)五年使用权项目 | 转让底价 | 2.0295万元/年 |
挂牌日期 | 2025-03-1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3-20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2.0295 | 备案单位 | |
详细信息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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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3-14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6)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1年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第2、3、4、5年租金在上一个年度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位于枣庄市薛城区陶庄镇范围内,本次对外出租原砖厂(土地)五年使用权,面积约为30.75亩、租金2.0295万元/年。 2、行使优先权的承租方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现承租方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若现承租方未履行上述程序的,视为放弃承租。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标的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被确认为承租方后须同意资产租赁合同一年一签,每次签约租赁期为一年,租赁期满后可续签,但续签不高于四次。或一次性签约不高于五年。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6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枣庄市薛城区陶庄镇小武穴村村民委员会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陶庄镇小武穴村 | ||
法定代表人 | 褚衍涛 | 开办资金 | - | |
经费来源 | 其他 | 举办单位 | 村民委员会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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