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所属济南市历下区燕山小区东区17号楼1-301室
围观数:212 我有意向转让底价: 94.2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50436 | 保证金: 2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5-06-26至2025-07-02 |
点击此处查看报名操作指引,点击此处查看 《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50436 | 监测编号 | GR2025SD1001374 | ||||||||||||||||||
标的名称 | 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所属济南市历下区燕山小区东区17号楼1-301室 | 转让底价 | 94.2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5-06-2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7-02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道勤恒基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4-12-31 | ||||||||||||||||||
评估结果(万元) | 94.2 | 备案单位 |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 ||||||||||||||||||
房产具体信息 | |||||||||||||||||||||
房产证号 | 鲁(2025)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113734号 | 地址 | 济南市历下区燕山小区东区17号楼1-301室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61.58 | 建筑结构 | |||||||||||||||||||
建成时间 | -- | 用途 | 住宅 | ||||||||||||||||||
详细信息 |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6-26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在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可自行办理住房贷款事宜,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位于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和平路交叉口东南角燕山小区东区。标的所在楼层为3楼(总楼高为6层),建筑面积为61.58㎡,套内面积为55.28㎡,规划用途为住宅,户型为两室一厅一厨一卫,两卧室均位于北侧。该房产建于1987年,为单位房改房。标的权属明确,手续证件齐全,已经取得鲁(2025)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113734号不动产权证书。房屋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2、本次转让标的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本次挂牌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后,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4、其他重大事项参见鲁道勤评报字[2025]第0305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交易税费按转让标的所在地房产交易规定执行,由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房产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具体税费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意向受让方须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可自行办理住房贷款事宜,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并办理交接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产权中心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转让标的涉及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等费用,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含当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同意交易完成后在办理标的资产的过户过程中,转让方仅以提供现有资料为其应尽的协助配合义务,受让方所受让标的变更及过户手续等其他事宜均应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不承担标的资产不能过户的法律风险。其他因过户问题导致标的交易不能进行的,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若因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不可归咎于转让方的因素导致标的资产完成权属变更的日期过于迟延,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承担未履行协助配合义务的违约责任。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对房产所在地购房政策规定的购房人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谨慎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体。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奥体中路5006号 | ||
法定代表人 | 马宁 | 注册资本 | 156660.83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
咨询01
咨询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