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金大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2宗不良债权
围观数:158 我有意向转让底价: 29.75832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50156H | 保证金: 5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5-03-13至2025-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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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50156H | 监测编号 | GR2025SD1000463-2 |
标的名称 | 东营金大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2宗不良债权 | 转让底价 | 29.75832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5-03-1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3-19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鲁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5-01-09 |
评估结果(万元) | 33.0648 | 备案单位 | 东营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债权具体信息 | |||
详细信息 |
1、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2、截至评估基准日,东营金大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2宗不良债权总额1240.23万元,其中:借款余额394.3万元,利息及罚息840.24万元、诉讼费5.69万元。(债权金额以按生效法律文书、相关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算为准,标的债权项下所有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3-13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2、截至评估基准日,东营金大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2宗不良债权总额1240.23万元,其中:借款余额394.3万元,利息及罚息840.24万元、诉讼费5.69万元。(债权金额以按生效法律文书、相关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算为准,标的债权项下所有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债权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债权转让协议》、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在《债权转让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受让方未能按期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或按期支付交易价款、交易费用的,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3、《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前期缴纳的5万元保证金自动转为转让价款。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竞买。 2、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信誉、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4、意向受让方须资格符合规定,且与债务人、保证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东营市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707室 | ||
法定代表人 | 张作华 | 注册资本 | 贰亿叁仟万元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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