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园大街206-1号场地10年使用权
围观数:714 我要报名| 转让底价: 115万元/年 | |
| 项目编号:SWZC251259 | 保证金: 20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山东省鲁林投资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5-10-28至2025-11-10 | 竞价开始时间:2025-10-28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5-11-11 10:00:00 | 
| 数量: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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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51259 | 监测编号 | GR2025SD1002418 | 
| 标的名称 | 北园大街206-1号场地10年使用权 | 转让底价 | 115万元/年 | 
| 挂牌日期 | 2025-10-2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11-10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5-07-31 | 
| 评估结果(万元) | 113.87 | 备案单位 | |
| 详细信息 | 本项目坐落于天桥区北园大街206-1号,土地产权证号为天桥国用(2007)第0400050号,出租场地面积9329.79㎡,用途为仓储、办公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场地内东侧三层楼房、原汽修厂使用房屋和一间砖混房屋,三处房产总面积为1533.91㎡。项目配套房产有配电室、厕所及传达室,水、电齐全。本项目为1个标的挂牌(详见租赁场地范围示意图)。 | ||
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10-28 |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标的权利人为山东省林工商总公司(现已改制为山东省鲁林投资有限公司),由山东省鲁林投资有限公司与承租方签署《租赁交易合同》。 2.本项目土地信息:坐落于天桥区北园大街206-1号,产权证号为天桥国用(2007)第0400050号,出租场地面积9329.79㎡,用途为仓储、办公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场地内东侧三层楼房、原汽修厂使用房屋和一间砖混房屋,三处房产总面积为1533.91㎡。项目配套房产有配电室、厕所及传达室,水、电齐全。本项目为1个标的挂牌(详见租赁场地范围示意图)。 3.重大事项披露:(1)该资产院内场地临建仓库的处置问题。该临建仓库为宏博物流公司搭建,现山东省鲁林投资有限公司与原承租方济南宏博物流有限公司租赁合同已解除,就临建仓库处置问题目前正在一审诉讼程序中,具体拆除等事宜需在终审判决后确定,目前租赁,不影响承租方对上述租赁房产的使用,对于场地使用需待终审拆除后使用,最终不影响承租方后期经营,具体以资产交接日开始计租。(2)场地内房产、配电室、厕所、传达室无产权证。(3)承租方应结合自身经营需求自行投资改造本项目区域,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范及要求,并自行办理本项目开业前消防验收手续、规划许可手续等相关审批手续。 4.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1),《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5.本项目标的出租期限10年,每三年增幅3%,免租装修期6个月。其中:第1-3年,年租金115万元,第4-6年,年租金118.45万元;第7-9年,年租金122万元,第10年租金125.66万元。 6.该标的以首年租金115万元挂牌,如最终成交价格高于挂牌价,第1年租金为最终成交价格,以后9年租金在最终成交价基础上按照每3年涨幅3%的比例上调。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文件中的收费比例交纳服务费。 8.其他应披露事项详见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4862号〕。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出租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首年租金的30%)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负责将首期租金支付给出租方,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合同期不低于3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租期内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或上级主管部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租期届满,经出租方验收出租标的完好、所有设备设施齐全,承租方没有单方违约,则无息全额退回保证金。如出租标的设备设施有损失,则承租方应照价赔偿。出租方收到上述保证金后向承租人开具相应金额的收据。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若对租赁场地及房屋进行再装修,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破坏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需自行到标的所在地住建委办理装修改造开工手续,按照规定办理施工、安监、消防等行政审批手续,并接受行政机关监督和管理。承租方对承租场地、房屋的装饰装修工程应当完全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装修规范。正式投入使用前,需通过消防验收,并将装修装潢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一并交出租方。承租方在租赁场地内搭建临时建筑的,应当办理相关消防、规划许可等审批手续,经批准、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逾期未支付租金、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租赁用途,进行装修改造或利用租赁场地从事违法活动等,均属违约行为。租期内如存在违约行为,没有在出租方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标的,且不负责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承租方违反约定使用或装修改造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负责租赁期间租赁场地及房屋的日常维护管理,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损坏,承担物业、维修及水电暖、网络、有线电视、通讯、安保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担本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环境卫生、绿化养护等物业管理工作。 9.意向承租方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不得损害出租人权益、声誉和社会公共利益。 10.意向承租方须实际参与项目经营,不得将项目整体转租。 11.意向承租方应严格遵守租赁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包括但不限于按时支付租金、合理使用租赁物、维护租赁物的良好状态等。 12.出租方对房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承担维修责任,其他专有部分或者共有部分设施设备、管道线路的维修及保养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3.如遇政府征收、政府拆迁、土地储备、集体经济组织自主腾退、责令配套公建移交等情形,承租方无条件配合腾退。 14.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1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开业运营前对所租赁全部场地及房屋装修改造投入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50万元。(报名时需提交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2)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承租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截至挂牌之日,承租方成立期限不低于3年。 2.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确保能够按时支付租金和其他相关费用。 3.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山东省鲁林投资有限公司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2号 | ||
| 法定代表人 | 张亚风 | 注册资本 | 1450.000000万(元)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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