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福州路东、汕头路北25亩工业用地及地上钢结构等附着物、机器设备抵债资产
围观数:1013 我要购买| 转让底价: 1,553万元 | |
| 项目编号:JRZC250223 | 保证金: 100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5-10-27至2025-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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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JRZC250223 | 监测编号 | |
| 标的名称 | 日照市福州路东、汕头路北25亩工业用地及地上钢结构等附着物、机器设备抵债资产 | 转让底价 | 1,553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5-10-2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10-31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备案单位 | ||
| 土地(使用权)具体信息 | |||
| 土地证号 | 鲁(2025)日照市不动产权第0055566号 | 土地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地址 | 日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路东、汕头路北 | ||
| 土地面积 | 16669 | 用途 | 工业用地 | 
| 使用年限(年) | 50 | 已用年限(年) | 10 | 
| 详细信息 | 1. 该标的土地位于日照市福州路东、汕头路北,土地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宗地面积16669㎡(25亩),国有建设建用地使用权2065年1月30日止,该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为471.009万元。 2. 该标的地上附作物主要包含1#研发中心(办公楼),2#展示车间、4#车间、3#车间(主要为钢结构框架,未完工)、门卫、地面院墙等共计26项,钢结构等面积共6565.65㎡,该部分附作物转让价款为603.666万元。 3. 标2机器设备共10项13套,主要包含加热器一套、净化塔一套、冷凝器一套、气液分离器两套、蒸馏塔设备一套、变频循环泵一套、高温热分解窑炉两套、四柱液压机一套、发电机组两套及模具一套,该机器设备存放在该厂房内、均可正常使用,保养较好,转让价款为478.325万元。 | ||
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10-27 |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该标的土地位于日照市福州路东、汕头路北,土地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宗地面积16669㎡(25亩),国有建设建用地使用权2065年1月30日止,该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为471.009万元。 2.该标的地上附作物主要包含1#研发中心(办公楼),2#展示车间、4#车间、3#车间(主要为钢结构框架,未完工)、门卫、地面院墙等共计26项,钢结构等面积共6565.65㎡,该部分附作物转让价款为603.666万元。 3.标的机器设备共10项13套,主要包含加热器一套、净化塔一套、冷凝器一套、气液分离器两套、蒸馏塔设备一套、变频循环泵一套、高温热分解窑炉两套、四柱液压机一套、发电机组两套及模具一套,该机器设备存放在该厂房内、均可正常使用,保养较好,转让价款为478.325万元。 4.上述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5.该厂区尚存放除上述10项13套机器设备之外的机器设备非转让方所有,不在本次转让资产范围内,买受方应自行提前掌握了解该部分资产的详细情况,竟得该资产后需自行与利害关系方协商处理。 6.该标的尚有资产看管费用未支付,具体金额为2万元,该费用需由买受人承担。 7.意向受让方在进行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对标的固定资产现状予以认可,如相关明细与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时须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提供《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受让方须提前与转让方联系,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谢绝入内,转让方不予接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债权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确定为受让方后7个工作日内按格式文本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费用支付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未能按期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或按期支付交易费用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其他组织; 2、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资产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受让; 3、本转让标的的债务人及关联债务人不得购买; 4、意向受让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日照市烟台路197号 | ||
| 法定代表人 | 杨宝峰 | 注册资本 | 608609.651万元 |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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