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国融资产运营有限公司30万方天然气液化装置设备
围观数:519 我要报名转让底价: 450.45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50749 | 保证金: 10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德州市国融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5-07-11至2025-07-24 | 竞价开始时间:2025-07-11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5-07-25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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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50749 | 监测编号 | GR2025SD1001527 |
标的名称 | 德州市国融资产运营有限公司30万方天然气液化装置设备 | 转让底价 | 450.45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5-07-1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7-24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添翼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5-05-20 |
评估结果(万元) | 450.45 | 备案单位 | 山东金鲁班集团有限公司 |
机械设备具体信息 | |||
设备现状 | 闲置 |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
计量单位 | 数量 | ||
购置日期 | -- | 成新率 | |
设备存放地 | 山东省德州市 | ||
详细信息 |
德州市国融资产运营有限公司30万方天然气液化装置设备,包括制冷剂储存及配比单元、制氮间单元、锅炉房单元、循环水单元、工艺装置单元、低温液化单元、原料气压缩机系统、制冷剂压缩单元、CNG加气站单元九个单元。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7-11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首期付款不低于交易价款的30%,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应当提供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2、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标的资产为存放于山东省德州市的30万方天然气液化装置设备,包括制冷剂储存及配比单元、制氮间单元、锅炉房单元、循环水单元、工艺装置单元、低温液化单元、原料气压缩机系统、制冷剂压缩单元、CNG加气站单元九个单元。此套设备购置于2013年,工艺路线过时,控制系统为传统DCS集散控制,无智能化诊断功能,不符合《天然气行业智能化工厂建设指南》要求。根据行业标准已被淘汰。因技术更新换代,导致设备工艺落后,现处于闲置状态,其他情况详见鲁添翼评报字(2025)第019号《资产评估报告》及明细表。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功竞得后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货币形式按照《资产交易合同》的约定将首期交易价款及基础服务费支付至产权中心指定账户,受让方若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完毕所有款项,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让方无违约行为的,交易保证金可冲抵首期转让价款。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转让方安全管理制度,完成标的拆除、吊装、运输、清理等相关工作,在此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事故、责任及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德州市国融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宋官屯街道办事处晶华大道159号办公楼5楼523室 | ||
法定代表人 | 李阳 | 注册资本 | 79646.2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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