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室--枣庄市市中区华山路以西、建华路以北综合商业楼三年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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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0.432万元/年
项目编号:SWZC240944H03 保证金: 0.07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枣庄华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4-12-24至2025-02-14
竞价开始时间:2024-12-24 08:00:00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5-02-17 11:40:00
数量: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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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WZC240944H03 监测编号 GR2024SD1002945
标的名称 311室--枣庄市市中区华山路以西、建华路以北综合商业楼三年使用权 转让底价 0.432万元/年
挂牌日期 2024-12-24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2-14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评估基准日 --
评估结果(万元) 0.48 备案单位
地址 出租面积
出租用途 出租期限
免租期限 租金支付方式
详细信息
暂无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12-24
挂牌公告期 3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6)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1年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第2、3年租金在上一个年度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位于枣庄市市中区华山路以西、建华路以北综合商业楼。详见资产明细表。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佳评字[2024]第8-01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出租方无关。若给出租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承租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遵守合同内各项规定,如不遵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保证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被确认为承租方后须同意资产租赁合同一年一签,租赁期满可续签,但续签不超过两次。或一次性签约租赁期不高于三年。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 多次正向
处置方案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交易机构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07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枣庄华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出租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市中区振兴中路23号
法定代表人 祝宝峰 注册资本 壹仟万元整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类型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安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高先生 看货联系电话 0632-3130188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资产明细表 查看附件材料
现场踏勘确认书 查看附件材料
暂无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