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单县生物发电有限公司所属李田楼、终兴、时楼收购站设备资产
围观数:289 我要报名| 转让底价: 62.8534万元 | |
| 项目编号:SWZC260405 | 保证金: 10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国能单县生物发电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6-05-12至2026-05-18 | 竞价开始时间:2026-05-12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6-05-19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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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60405 | 监测编号 | GR2026SD1001022 |
| 标的名称 | 国能单县生物发电有限公司所属李田楼、终兴、时楼收购站设备资产 | 转让底价 | 62.8534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6-05-1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5-18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5-05-31 |
| 评估结果(万元) | 62.8534 | 备案单位 | |
|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 |||
| 详细信息 |
1、标的状态:☑闲置 □出租 □报废 □其他 2、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3、a.位于李田楼、终兴、时楼收购站的房屋建筑物,包括办公室、水泵房和食堂,有砖混结构和简易结构,建筑面积合计435平方米,未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实际权属规国能单县生物发电有限公司,无权属争议。 b.位于李田楼、终兴、时楼收购站的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主要包括站内外道路、料场、消防水池、 收购点围墙、排水沟、给排水消防工程等,主要为混凝土、3: 7灰土、砖砌、钢管等材质结构。 c.位于李田楼、终兴、时楼收购站的机械设备,主要有地衡、堆垛机、线缆(华能线缆)、消防系统飞压罐、消防系统控制柜、消防系统排污泵、消防系统提升泵、消防系统稳压泵、消防系统消防泵等。 截至目前,上述资产均处于闲置或待报废状态,其中房屋室内雨水浸泡、抹灰脱落、水电等配套设施已无法使用,站内外道路、围墙风化严重,产生不均匀沉降及裂缝,料场防尘网网格部分脱落,机器设备均已无法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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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5-12 |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挂牌价含增值税价,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5%税由国能单县生物发电有限公司承担。 2、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3、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4588号《资产评估报告》。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产权中心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摘牌的标的物进行使用和处理。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国能单县生物发电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菏泽市单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 ||
| 法定代表人 | 李强 | 注册资本 | 5600万元人民币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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