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国信典当有限公司清算组所属电子设备及办公用品
围观数:319 我要报名| 转让底价: 1.2517万元 | |
| 项目编号:SWZC260355 | 保证金: 0.12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济南国信典当有限公司清算组 | 挂牌起止日期:2026-04-28至2026-05-07 | 竞价开始时间:2026-04-28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6-05-08 14: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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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60355 | 监测编号 | |
| 标的名称 | 济南国信典当有限公司清算组所属电子设备及办公用品 | 转让底价 | 1.2517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6-04-2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5-07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山东中评恒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5-04-30 |
| 评估结果(万元) | 1.2517 | 备案单位 |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 |||
| 详细信息 |
1.标的为日常办公使用的电脑、服务器、照相机、复印机、办公家具等,可能存在破损、残缺、新旧情况不明等状况,其中编号59、60两套日历盘管式空调未拆除,安装于转让方原租赁办公场所内,无法回收。(详见清单) 2.标的以现状进行处置,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真伪、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方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本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保证,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了解咨询;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踏勘,一旦报名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现状,包括瑕疵,并应承担参与竞买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成交后不得再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方面的瑕疵、不知悉资产交易合同中的内容等问题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中恒鲁评报字(2025)第212号)。 6.标的查看联系人:魏小双,联系方式:15589968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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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4-28 |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为日常办公使用的电脑、服务器、照相机、复印机、办公家具等,可能存在破损、残缺、新旧情况不明等状况,其中编号59、60两套日历盘管式空调未拆除,安装于转让方原租赁办公场所内,无法回收。(详见清单) 2.标的以现状进行处置,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真伪、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方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本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保证,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了解咨询;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踏勘,一旦报名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现状,包括瑕疵,并应承担参与竞买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成交后不得再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方面的瑕疵、不知悉资产交易合同中的内容等问题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中恒鲁评报字(2025)第212号)。 6.标的查看联系人:魏小双,联系方式:15589968930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于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身份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交易、交割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自行到标的物存放场地提取,并自行负责转移、托运等相关费用、安全责任以及用工风险等,自标的竞得之日起标的发生的价值变动、灭失风险、损失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无息退回。受让方未遵守上述承诺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和交易费用或放弃受让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报价周期内若无竞买人响应底价,则项目不成交,所有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回。 6.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其他费用后,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划款申请文书后,将相关款项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12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济南国信典当有限公司清算组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8号楼103 | ||
| 法定代表人 | 朱金富 | 注册资本 | 5000 万元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鲁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81272777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peym@sdcqjy.com | |
| 看货联系人 | 魏小双 | 看货联系电话 | 15589968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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