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金月生化有限公司工业厂房三年使用权B(3523.76平方米)--德州金月生化有限公司工业厂房三年使用权转让

围观数:183 我有意向
转让底价: 21.14256万元/年
项目编号:SWZC25121402 保证金: 3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津支行 挂牌起止日期:2025-10-22至2025-10-28
数量:3年

点击此处查看报名操作指引,点击此处查看 《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WZC25121402 监测编号 GR2025SD1002378
标的名称 德州金月生化有限公司工业厂房三年使用权B(3523.76平方米)--德州金月生化有限公司工业厂房三年使用权转让 转让底价 21.14256万元/年
挂牌日期 2025-10-22 挂牌截止日期 2025-10-28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山东正昕元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03-31
评估结果(万元) 21.14256 备案单位
地址 出租面积 3523.76平方米
出租用途 承租方经营范围工业相关,具体经营项目须提前报出租方同意方可 出租期限 3年
免租期限 租金支付方式 意向受让方承租后,租金一季度一缴,在租期季度末之前将本季度租金交至出租人指定账户。
详细信息
暂无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5-10-22
挂牌公告期 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承租后,租金一季度一缴,在租期季度末之前将本季度租金交至出租人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房屋为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津支行持有的德州金月生化有限公司名下工业厂房,标的房屋可分开承租,租赁期内不准改变房屋结构。
2.标的房屋坐落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开发区,租赁总建筑面积19528.63㎡,其中分两部分对外出租,其中A资产面积为16004.87㎡;其中B资产面积为3523.76㎡。 
3.出租方将该处资产以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应提前自行踏勘现场,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全部相关问题,并同意自行解决相关问题使资产具备使用条件。
4.意向承租方摘牌后需自行负责水、电、气、暖的改造、开通及使用等工作。
5.承租方经营范围工业相关,具体经营项目须提前报出租方同意方可。
6.标的房屋租赁期为3年。
7.标的房屋租赁合同执行期内如遇有政府规划、政策变化和出租方需要收回统一运营时,出租方提前一个月告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搬离。
8.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正昕元报字(2025)第4-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及补充协议。
9.目前其标的A租赁给山东大胡子运动器材有限公司,租赁面积16004.87平方米,根据2024年年底租赁合同延期至2025年10月。
其标的B租赁给山东省永昊冷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租赁面积3523.76平方米,根据2024年年底租赁合同延期至2025年10月。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全权负责运营期间房屋财产安全。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人和用途。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修复和经济赔偿。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期内,承租方严禁从事违法活动,接受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的验收与检查,并承担全部安全和经济责任。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情况下,承租方将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按当时现状移交给出租方,不得破坏或拆除当时的建筑、装修等设备设施。承租方须保证房产正常使用,依附于房产的装修财物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无需向承租方支付任何费用。如提前解除合同,需至少提前半年通知出让方,并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相关违约费用。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承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其中首年租金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文件中的收费比例交纳服务费。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 多次正向
处置方案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交易机构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且无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津支行
出租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德州市宁津县阳光大街汇福阳光小区14号楼
法定代表人 代小军 注册资本 0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类型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孙旭东 看货联系电话 0534-5539967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暂无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