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双海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35%国有股权
围观数:87转让底价: 1,155万元 | |
项目编号:SDZR240071 | 保证金: 346.5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威海市环翠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8-02至2024-08-29 |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山东双海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凤凰山路以北中欧水处理及膜技术创新产业园5号楼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威海市 | |
法定代表人 | 翟艳超 | 成立日期 | 2020-10-15 | |
注册资本 | 27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设备修理;电力设施器材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器辅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修理;仪器仪表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合同能源管理;运行效能评估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供电业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职工人数 | 68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1,155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威海市环翠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35 | ||
2 | 珠海康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33 | ||
3 | 山东盛辰投资有限公司 | 32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3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1,451.32 | 8,449.3 | 3,002.02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5,002.98 | 150 | 107.79 | ||
审计机构 | 威海朗普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4-03-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2,057.2 | 9,104.76 | 2,952.44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838.29 | -49.58 | -49.58 | ||
审计机构 | 威海朗普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4-06-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4,505.05 | 11,335.94 | 3,169.11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385.9 | 143.04 | 140.55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威海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威海市环通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4-29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3-31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12,057.19 | 业务无法提供 | ||
负债总计 | 9,104.76 | 业务无法提供 | ||
净资产 | 2,952.43 | 3,300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1,155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威朗普内审字第B02-008号、第B02-010号《审计报告》和威坤信评报字[2024]第009号《资产评估报告》。 2.根据《公司法》规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威海市环翠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和平路93号-1号5楼 | ||
法定代表人 | 宋军良 | 注册资本 | 17533.2998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1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5%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5%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区县其他部门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威海市 环翠区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威海市环通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威海市环通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威海市环通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1,155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产权交易价款采用分期支付。首期价款不低于总价款的3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剩余价款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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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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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346.5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在收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书面通知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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