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泰汶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土地、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管道沟槽、机器设备
围观数:70 我有意向| 转让底价: 3,077.96万元 | |
| 项目编号:SWZC260110 | 保证金: 923.388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泰安泰汶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6-02-04至2026-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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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60110 | 监测编号 | GR2026SD1000299 |
| 标的名称 | 泰安泰汶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土地、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管道沟槽、机器设备 | 转让底价 | 3,077.96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6-02-0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3-09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山东中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5-04-30 |
| 评估结果(万元) | 3,077.96 | 备案单位 | |
|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 |||
| 详细信息 |
1.土地。面积共计38235平方米,评估价值1342.05万元。 2.房屋建筑物。评估价值1447.21万元。主要包括综合办公楼、生产车间、生产车间1号2号成品库、1号成品库(西)、2号成品库(东)、锅炉房、配电室各1栋。 3.构筑物。评估价值215.52万元。主要包括厂区绿化、道路、围墙及花棱、厕所、晾晒场地及雨棚、东西大门及停车棚。 4.管道沟槽。评估价值54.36万元。主要包括井水管道、场区管网、自来水管网、供水工程、燃气工程。 5.机器设备。评估价值18.82万元。主要包括变压器、高低压进线柜、锅炉控制机柜、太阳能热水器等11项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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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2-04 |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2.标的位于泰安高新技术开发区龙腾路。标的目前处于出租状态,承租人租赁至2027年9月1日,承租人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3.其他事项参见中新评报字[2025]第0419号《资产评估报告》。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自行联系看货人前往标的处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5.标的资产当前存在租赁关系,就现有承租方的续租、清退相关事宜,均由转让方负责沟通与协调。待标的资产成交且相关合同签署完毕后,由转让方负责协调推进标的资产的腾退工作,腾退期限不超过 120 个工作日(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算)。 6.该标的行使优先权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意向受让方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若优先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上述程序的,视为放弃优先受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熟知转让标的的现场及产权登记情况,对转让标的的现状没有异议。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并自行承担不能变更登记等相应风险,转让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过户所涉及的交易税费,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具体税费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受让的标的物进行使用和处理。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转让方仅以提供现有资料为其应尽的协助配合义务,其他事宜均应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不承担标的资产过户不能的法律风险。如若因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不可归咎于转让方的因素导致标的资产完成权属变更的日期过于迟延,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承担未履行协助配合义务的违约责任。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923.388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泰安泰汶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泰安高新技术开发区龙腾路 | ||
| 法定代表人 | 李焕 | 注册资本 | 200万元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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