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牌鲁AV55C7
围观数:140 我有意向转让底价: 0.71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50205011H | 保证金: 0.3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5-04-17至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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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50205011H | 监测编号 | GR2025SD1000597-2 |
标的名称 | 大众牌鲁AV55C7 | 转让底价 | 0.71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5-04-1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4-23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0.71 | 备案单位 | |
机动车具体信息 | |||
标的状态 | |||
机动车品牌 | 车牌号码 | ||
车架号 | 权证 | ||
登记日期 | -- | 颜色 | |
排量(ml) | 数量 | ||
行驶里程数(万公里) | 年检至 | -- | |
详细信息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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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4-17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车辆情况: 1、标的车辆牌号鲁AEH626,车辆名称型号为别克SGM7247ATA,购置日期为2018年10月,已行驶里程为444724公里,年审至2025年6月,保险到2025年9月。 2、标的车辆牌号鲁A3X2B2,车辆名称型号为江淮HFC6512A4AC8F,购置日期为2019年9月,已行驶里程为341412公里,年审至2025年10月,保险到2025年12月。 3、标的车辆牌号鲁A9V7T8,车辆名称型号为三菱CFA2031A,购置日期为2019年9月,已行驶里程为278950公里,年审至2025年6月,保险到2025年8月。 4、标的车辆牌号鲁A3X3G5,车辆名称型号为三菱欧蓝德EXJE3AS29W,购置日期为2019年9月,已行驶里程为520273公里,年审至2025年12月,保险到2025年12月。 5、标的车辆牌号鲁A0Z3T0,车辆名称型号为大众迈腾FV7187TDQG,购置日期为2019年9月,已行驶里程为316980公里,年审至2025年6月,保险到2025年8月。 6、标的车辆牌号鲁AB3062,车辆名称型号为华晨金杯SY6521G2Z3BG,购置日期为2024年3月,已行驶里程为126440公里,年审至2025年6月,保险到2026年1月。 7、标的车辆牌号鲁AZ15G9,车辆名称型号为福特蒙迪欧CAF7205A41,购置日期为2018年10月,已行驶里程为259738公里,年审至2026年1月,保险到2025年9月。 8、标的车辆牌号鲁AX17J9,车辆名称型号为三菱CFA2031A,购置日期为2018年9月,已行驶里程为565759公里,年审至2025年6月,保险到2026年1月。 9、标的车辆牌号鲁A3S1E3,车辆名称型号为大众迈腾FV7187TAT,购置日期为2019年7月,已行驶里程为285450公里,年审至2025年7月,保险到2025年5月。 10、标的车辆牌号鲁A8V2J2,车辆名称型号为别克SGM7204TATA,购置日期为2019年8月,已行驶里程为290354公里,年审至2025年11月,保险到2025年11月。 11、标的车辆牌号鲁AV55C7,车辆名称型号为大众帕萨特SVW7183LJI,购置日期为2018年8月,已行驶里程为314299公里,年审至2025年10月,保险到2025年11月。 其中鲁AV55C7、鲁A8V2J2、鲁A3S1E3、鲁AX17J9、鲁AZ15G9证载权利人为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山东省环科院)。 鲁AEH626证载权利人为山东省环科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鲁A3X2B2、鲁A9V7T8、鲁A3X3G5、鲁A0Z3T0、鲁AB3062证载权利人为山东省环科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上车辆均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一并处置。 二、上述标的车辆车牌号码不在转让范围内。 三、本次转让挂牌价格为含税价。 四、标的车辆实际情况以移交时为准,所列公里数等信息仅供参考,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五、其他事项详见鲁正信评报字【2024】第029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及合同附件。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买卖手续,自行承担标的运输费用以及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车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保险及年审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3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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