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鑫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双玉味精有限公司等17户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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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596.528946万元
项目编号:SWZC240364H2 保证金: 35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山东鑫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清算组 挂牌起止日期:2024-07-29至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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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WZC240364H2 监测编号 GR2024SD1001081-4
标的名称 山东鑫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双玉味精有限公司等17户债权 转让底价 596.528946万元
挂牌日期 2024-07-29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8-02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4-03-31
评估结果(万元) 699.740699 备案单位
债权具体信息
详细信息

山东鑫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双玉味精有限公司等17户债权余额合计110,037,978.89元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7-29
挂牌公告期 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 (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企华评咨字(2024)第3665-02号《资产评估报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 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债权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详细了解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按下列方式组织交易:
(1)若公告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的,则本项目撤牌;
(2)若公告期满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的,则本项目延期挂牌公告5个工作日;
(3)延期挂牌公告期满后,若仅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的,按照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协议成交;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的,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费用支付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未能按期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或按期支付交易价款、交易费用的,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需和山东鑫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持有的济南凯扬商业贸易有限公司等18户债权项目同时报名,合并竞拍,同时受让。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本项目时,需同时接受山东鑫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汉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及相应的股东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实缴出资的义务等。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受让方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应当获得签署和履行相关协议的相应授权或批准(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有效文件);
2、受让方需具备按时支付交易价款的能力(以银行流水或银行余额为准)。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5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山东鑫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清算组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企业类型 其他
内部决策情况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潘康雪 看货联系电话 15153172801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承诺函 查看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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