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高新大道的A-05地块房地产及部分车位项目
围观数:60 我有意向| 转让底价: 9,395.65万元 | |
| 项目编号:SWZC251324H | 保证金: 500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温州莱建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5-12-29至2026-01-05 |
点击此处查看报名操作指引,点击此处查看 《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51324H | 监测编号 | GR2025SD1002600-2 |
| 标的名称 | 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高新大道的A-05地块房地产及部分车位项目 | 转让底价 | 9,395.65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5-12-2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1-05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5-07-31 |
| 评估结果(万元) | 10,439.61 | 备案单位 |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 房产具体信息 | |||
| 房产证号 | 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高新大道999号A-05 地块房地产及部分车位 |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5198.46 | 建筑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 建成时间 | 2018-12-28 | 用途 | 商业 |
| 详细信息 |
温州莱建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高新大道999号A-05 地块房地产及部分车位,分别为熙园13栋1-11层、熙园1栋3-4层及部分车位,除车位外均已办理不动产权证。 熙园 13 栋 1-11 层建成于 2018 年 12月,建筑面积为 7,253.62平方米。1层用途为商铺,2-11层用途为公寓。截至评估基准日己出租给青岛山钢和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作为亚朵酒店使用。公共区域地面铺地毯,石膏板吊顶,木装饰墙面,安装给排水、网络、消防、中央空调等,维修保养情况良好。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为2014年11月10日起2054年11月09日止,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熙园1栋 3-4 层建成于 2018 年 12月,建筑面积为 7,944.84 平方米,用途为商业。装修情况为毛坯。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为2014年11月10日起2054年11月09日止,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 机械车位87个,非机械车位58个,位于地下负一层车库,标准平层车位 5.4m*2.4m,截至评估基准日,均无权属证书,均处于闲置状态。 |
||
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12-29 |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进场竞买需按挂牌要求交纳保证金。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成交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受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及增值税后,转让方向其开具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温州莱建置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青岛山钢和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物为熙园13栋1-11层,作为亚朵酒店使用,租赁期限共10年,自起租日2019年1月15日至2029年1月14日止。 3.其他重大事项见《温州莱建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所涉及的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高新大道的A-05地块房地产及部分车位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亚正信评报字[2025]第B11-0025号。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进场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3.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进场竞买需按挂牌要求交纳保证金。 4.受让方须承诺,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其外观、结构等以移交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 5.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本次转让过程中的增值税税金。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温州莱建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高新大道899号畅园4幢313室 | ||
| 法定代表人 | 邓正国 | 注册资本 | 壹亿元整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
业务咨询
咨询01
咨询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