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圣城街89号办公楼、平房及车库三年使用权
围观数:61 我要购买| 转让底价: 18.5万元/年 | |
| 项目编号:SWZC260931 | 保证金: 5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中国石化集团管道储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6-09-09至2026-09-21 |
| 数量: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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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60931 | 监测编号 | GR2026SD1001910 |
| 标的名称 | 寿光市圣城街89号办公楼、平房及车库三年使用权 | 转让底价 | 18.5万元/年 |
| 挂牌日期 | 2026-09-0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9-21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北京芊海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6-02-28 |
| 评估结果(万元) | 18.5 | 备案单位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圣城街道圣城街89号 | 出租面积 | 1975.5 |
| 出租用途 | 办公 | 出租期限 | 3年 |
| 免租期限 | 无 | 租金支付方式 | |
| 详细信息 |
出租标的位于房产坐落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圣城街89号,建筑面积为1975.5㎡。出租标的不存在产权争议。 (1)办公楼 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寿房权证寿光公字第00700号”,证载房屋所有权人中国石化集团管道储运公司潍坊管理处,建筑面积1,676.90平方米,房屋总层数3层,混合结构,中装水平。 (2)院内平房 未办证,建筑面积229.30平方米,房屋总层数1层,混合结构,简装水平。 (3)车库 未办证,建筑面积69.30平方米,车库1层,混合结构,水泥地面,四壁白色涂料,铁皮外门。 上述出租标的当前有占用情况,转让方负责于2026年10月7日前腾空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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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9-09 |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7)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出租标的租赁期为三年,挂牌及成交价格为含税价格,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第二年、第三年租金以首年租金成交价格为准,固定不变。)承租方应当在每个承租年开始前十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足额支付当年租金,否则视为违约行为,承租方需支付合同总标的租金20%的违约金,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违约金并解除租赁合同,不承担租赁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 2、严禁经营会产生噪音油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的、法律法规不允许的,以及出租人认为不合适经营的业态。 3、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4、标的查看联系人:许笑,联系电话:17626645682。 5、本项目按照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按照租赁期内总租金收取基础服务费。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产权交易中心出具成交确认通知、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对接签署《资产租赁合同》;逾期未签约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承租资格,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方应于《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全额租金、交易服务费一次性足额缴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资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完成首期租金划转后,后续每年度租金由承租方直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收款账户。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承租方须在每个承租年度起始日前十个工作日,足额付清当年全部租金。 3.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于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本次租赁全部首期交易租金价款划转至出租方指定收款账户。 4.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5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租期内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或政府主管部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租期届满,经出租方验收出租标的完好、所有设备设施齐全,承租方没有单方违约,则无息全额退回保证金。如出租标的设备设施有损失,则承租方应照价赔偿。出租方收到上述保证金后向承租人开具相应金额的收据。 5.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标的不得转租、分租;未经出租方出具正式书面同意文件,承租方不得以部分转租、转借、合作经营、挂靠、联营、共享场地、委托第三方经营等任何形式,将房屋全部或部分交由第三方实际占有、使用。未经同意擅自交由第三方使用视为违约。 6.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若对租赁房屋进行再装修,需事先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但不得增建、改建、扩建,不得破坏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需自行到标的所在地住建委办理装修改造开工手续。按照规定办理施工、安监、消防等行政审批手续,并接受行政机关监督和管理。承租方对承租房屋的装饰装修工程应当完全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装修规范。 房屋正式投入使用前,装修方案需通过消防验收,并将装修装潢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一并交出租方。房屋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交还房屋时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7.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逾期未支付租金、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转租分租进行装修改造或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等,均属违约行为,租期内如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警告后,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并解除《资产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标的,且不负责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承租方违反约定使用或装修房屋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 8.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内负责房屋日常使用管理、室内附属设施日常养护,妥善保护房屋设备、配套设施;房屋使用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供暖费、网络、有线电视、通讯、垃圾清运等全部杂费,均由承租方按期足额自行缴纳。 9. 标的房屋地基基础、建筑主体结构自然老化、原始质量缺陷产生的维修责任由出租方承担;但因承租方使用不当、装修破坏、人为损毁主体结构产生的维修、修复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房屋室内专有配套设施、公共区域管线、附属设备的日常检修、保养、维修责任及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0.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11. 如遇政府征收、政府拆迁、土地储备、集体经济组织自主腾退、责令配套公建移交等情形,承租方无条件配合腾退。 12. 意向承租方承诺,租赁经营及装修施工期间,必须在【寿光市】设有分支机构的合规保险公司投保足额公众责任险、装修工程险,被保险人为出租方及承租方,保险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享有自主选择保险公司、保险产品的权利,出租方不得指定保险公司、强制捆绑其他保险。 13. 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方可在租赁标的外立面安装招牌、广告牌、宣传布告等广告设施;广告的设计、安装、行政审批、日常维修、到期拆除、更换全部事宜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承租方须自行拆除全部广告设施并恢复外立面原状,造成墙体、外立面损坏的,承租方全额赔偿。具体尺寸、位置、安全标准双方另行签订补充约定。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中国石化集团管道储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徐州市南郊翟山 | ||
| 法定代表人 | 高卫国 | 注册资本 | 19079.7万元人民币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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