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第四勘探队1#综合楼4-6层房屋三年使用权转让
围观数:88 我有意向| 转让底价: 50万元/年 | |
| 项目编号:SWZC260182 | 保证金: 8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第四勘探队 | 挂牌起止日期:2026-03-04至2026-03-10 |
| 数量: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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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60182 | 监测编号 | GR2026SD1000441 |
| 标的名称 | 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第四勘探队1#综合楼4-6层房屋三年使用权转让 | 转让底价 | 50万元/年 |
| 挂牌日期 | 2026-03-0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3-10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山东金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6-01-27 |
| 评估结果(万元) | 48.6238 | 备案单位 | |
| 地址 |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凤凰大街88号 | 出租面积 | 3171.81㎡ |
| 出租用途 | 商业经营 | 出租期限 | 3年 |
| 免租期限 | 装修改造免租至2026年4月30日 | 租金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首期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 详细信息 |
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第四勘探队所属潍坊市坊子区凤凰大街88号1#综合楼4-6层房产,建筑面积3171.81平方米,转让三年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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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3-04 |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首期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房屋面积3171.81㎡,整体出租,不予拆分,租赁期为3年。装修改造免租至2026年4月30日。 2.标的查看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36-5606871。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金地估字[2026]第200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4.房屋目前处于闲置状态。租赁户需要根据自己的经营项目进行装修、楼顶防水处理、消防改造、增设电梯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5.标的房屋租赁期为三年,评估价为年含税价格。 6.标的房屋租赁合同执行期内如理有政府规划、政策变化和产权单位需要房产土地处罟时,承租方应无条件搬离。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交易保证金中5 万元转为向出租方交纳的房屋租赁保证金,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直接汇入出租方账户。房屋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对标的房屋内部设施等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的,无息全额退还租赁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首期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若遇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或产权单位需对房产土地进行处置,承租方应无条件搬离。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不得用于经营污染类项目或存放危险品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用途;承租方使用承租房屋从事的各项活动,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黄赌毒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实施危及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独立承担全部责任。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各类经济法律责任。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空调使用费、车位费使用费、物业费)。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若需分租或转租,须书面提出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任何装修。若需装修改造,须根据经营项目向出租方提交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审核并出具书面同意文件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房间布局调整、楼顶防水处理、消防设施改造、增设电梯等)期间,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承重结构,且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确保房屋达到安全与消防合格标准;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房屋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及附属设施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承租方不得就此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为租赁房屋的实际管理人,该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煤气使用不当、人员摔倒、打架斗殴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均由承租方承担责任;承租方须全面负责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工作,配备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的安全条件、设施设备与必要安全器材,接受出租方监督检查,并按要求整改发现的问题。 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不得随意占用标的房屋以外的区域。 1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全部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并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存在的瑕疵等所有内容,且自行承担承租标的带来的一切风险与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 “不了解出租标的” 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文件中的收费比例交纳服务费。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8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第四勘探队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凤凰大街88号 | ||
| 法定代表人 | 李海波 | 注册资本 | 19110000 |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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