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100%国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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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6,000万元
项目编号:SDZR220123 保证金: 1,80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3-01-10至2023-05-08

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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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和静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100%国有产权在贵中心交易 ,现委托合作伙伴单位 烟台联合招标有限公司 提交申请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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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和静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新疆巴州和静县河北新村南112栋101-D室 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法定代表人 秦京波 成立日期 2010-09-29
注册资本 3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矿产品加工、销售,对矿业资源的开发投资。 职工人数 --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债权金额(万元)
评估价(万元) -13,974.53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 100 300000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202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9,884.07 20,316.11 -432.04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250.3 -250.3
审计机构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烟台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22-04-3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0,048.48 20,575.72 -527.24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95.2 -95.2
审计机构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烟台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2022-09-3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0,035.56 208,807.77 -845.22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413.18 -413.18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招远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22-10-19
评估基准日 2022-04-30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20,048.48 5,001.19
负债总计 20,575.72 18,975.72
净资产 -527.24 -13,974.5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13,974.53
律师事务所
其他披露事项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截至2022年4月30日,和静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欠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债务(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18760.666671万元),经招远市国资局批准,由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承担。
2.其他事项详见审计报告(和信专字[2022]第030030)号和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020475号)。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118号1号楼
法定代表人 李广辉 注册资本 12000.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1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区县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山东省 烟台市 招远市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关于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转让和静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批复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6,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分期支付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除和静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所欠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债务(借款本金及利息)以外的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经完成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万元) 1,80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联系方式 办事处联系人 李经理 办事处联系电话 0535-6705018
办事处联系传真 办事处联系邮箱
办事处联系地址 办事处网址
交易机构联系人 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