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路11-5号门头房
围观数:151 我要报名转让底价: 7万元/年 | |
项目编号:SWZC24095601H | 保证金: 2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4-11-28至2024-12-11 | 竞价开始时间:2024-11-28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4-12-12 10:00:00 |
数量: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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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4095601H | 监测编号 | GR2024SD1002535 |
标的名称 | 解放路11-5号门头房 | 转让底价 | 7万元/年 |
挂牌日期 | 2024-11-2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11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4.116032 | 备案单位 | |
地址 | 济南市解放路11号 | 出租面积 | 35.24 |
出租用途 | 商业 | 出租期限 | 3年 |
免租期限 | 无 | 租金支付方式 | 年付 |
详细信息 |
1、出租标的坐落于济南市历下区。周边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较好。 2、房屋所有人为山东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自建房,无房产证。 3、该标的的租赁状态已到期。行使优先权的承租方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现承租方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若现承租方未履行上述程序的,视为放弃承租。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1-28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5)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出租标的位于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1-5、11-15(两间)、11-17号,面积约为140.96㎡,具体以实际租用面积为准。承租人负担清理、维修费。 2、该房产为规划用地,无不动产权证。 3、该房产现承租方已到期,新承租方摘牌后现承租方5日内腾退。最终承租期限按照原承租方腾出房屋的时间开始计算。 4、挂牌及成交价格为含税价格,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承租方应当在每个承租年开始前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足额支付当年租金。 5、承租标的的物业管理、水、电、燃气、宽带、有线电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标的的物业管理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6、严禁经营会产生噪音油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的、法律法规不允许的,以及出租人认为不合适经营的业态,禁止承租方使用燃气瓶。 7、出租标的房屋为独立标的,但此标的非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可整体转租、分租。 8、承租方交纳的基础服务费按照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进行计费。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每一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按照《租赁交易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时支付房租,最晚不超过5天。首期租金自《租赁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第二、三年的租金汇至山东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首年、第二年租金为产权交易中心成交价(含税价),第三年租金在首年租金的基础上上浮3%。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签订《租赁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为1个月租金(1个月租金按最终成交价格/12计算)的房屋租赁押金,房屋租赁押金期限与《租赁交易合同》签订期限一致,房屋租赁押金自《租赁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入出租方账户。合同期间中途退租,房屋租赁押金不再退还。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仅作为办公用途使用,不得用于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未经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和改造。装修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负责房屋的日常维护,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破坏,自行承担租赁房屋使用中产生的水电暖维修和易耗维修品以及主观原因造成的损失。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互联网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9、该标的签署日期至到期年份至2027年10月30日。第一年,自交房日至10月30的房租随第一年租金一并交纳至甲方。 10、项目每个标的可独立受让。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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