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拟处置所涉及的总务处报废机器设备项目
围观数:532 我要报名转让底价: 2.1096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50238H | 保证金: 1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 挂牌起止日期:2025-04-01至2025-04-08 | 竞价开始时间:2025-04-01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5-04-09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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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50238H | 监测编号 | GR2025SD1000618-2 |
标的名称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拟处置所涉及的总务处报废机器设备项目 | 转让底价 | 2.1096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5-04-0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4-08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卓信(山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5-03-01 |
评估结果(万元) | 2.1096 | 备案单位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
废旧物资具体信息 | |||
名称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拟处置资产所涉及的总务处报废机器设备项目 | 计量单位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存放地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仓库 | ||
详细信息 |
转让标的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拟处置资产所涉及的总务处报废机器设备,本次转让的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具体包括:低温氧气罐设备2套,现存放于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仓库.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4-01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本次转让资产均为老旧资产。本次挂牌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无法开具发票。 2.此次转让的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具体包括:低温氧气罐设备2套。标的可能存在披露规格、型号或数量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机器设备可能无法正常启用,标的无合同、发票、凭证等法律文件;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挂牌结果及挂牌价格。 3.我院将于挂牌工作日中的第3个和第4个挂牌日,分3批次统一组织现场踏勘。除上述两个挂牌日外,其他挂牌日不再安排现场踏勘事宜。因我院为医疗重点防护单位,且有些设备储放在病房内,为病区有良好的医疗环境,请参加现场踏勘人员须为竞标企业内部人员,且现场踏勘随行人员不超过1人。 4.意向受让方在进行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对标的固定资产现状予以认可,如评估报告及相关明细与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须提前与转让方联系,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谢绝入内,转让方不予接待。 5.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需将盖章后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带到踏勘现场确认,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6.为保障医院正常的氧气供应,对报废及处置的运输工作进行了分批次安排,具体如下:每次仅运输一台输氧设备,分两次完成整个报废及处置的运输过程。 7.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卓信评报字[2025]第1034号。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进行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需将盖章后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带到踏勘现场确认,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3. 本次现场踏勘采用提前预约方式,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提前预约现场踏勘时间,按约定时间踏勘现场。如在预约时间内未到达现场踏勘的公司,将取消本次现场踏勘资格。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评估报告及相关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山东产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身份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自行准备拆除、装卸、运输等器具与机械等,运走全部标的资产,并承担标的资产办理交割过程中所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的安保、拆卸、运输等相关费用),意向受让方负责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物等清理及拆除现场清理平整工作,如逾期意向受让方未拆除并搬运全部标的资产,转让方将自行拆除标的资产并移至院外,拆除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在此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事故、责任及费用或造成任何损失亦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拆除、装卸、运输过程不得对转让方房屋及其他设施等造成损坏。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济南市经十路16766号 | ||
法定代表人 | 田辉 | 注册资本 | 61086万元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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