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挖掘机--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5台闲置工程机械
围观数:1099转让底价: 26.74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3094402 | 保证金: 6.5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3-11-15至2023-11-21 | 竞价开始时间:2023-11-15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3-11-22 1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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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3094402 | 监测编号 | GR2023SD1002209 |
标的名称 | 徐工挖掘机--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5台闲置工程机械 | 转让底价 | 26.74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3-11-1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1-21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26.7345 | 备案单位 | |
机械设备具体信息 | |||
设备现状 | 闲置 |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
计量单位 | 数量 | ||
购置日期 | -- | 成新率 | |
设备存放地 | 潍坊市 | ||
详细信息 |
WJ02徐工挖掘机,车身黄色,车辆车架号:XUG02151TJKA02421,购置日期:2018年5月,非三排放。 车辆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11-15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范围的资产实行整体挂牌,可拆分转让。 2、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格。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发票。 3、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4、其他事项详见鲁正信评报字(2023)第Z083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自行运走全部标的资产。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拉运标的资产出厂必须出具由转让方开具的出门凭证,无证不得出厂。在此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事故、责任及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摘牌的标的物进行使用和处理。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本次转让资产的增值税税金。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正向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6.5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 | ||
法定代表人 | 谭旭光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捌拾柒亿贰仟陆佰伍拾伍万陆仟捌佰贰拾壹元整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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