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矿业集团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所属116项设备
围观数:558 我有意向转让底价: 630.0197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41267 | 保证金: 5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肥城矿业集团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4-12-16至2024-12-27 |
点击此处查看报名操作指引,点击此处查看 《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41267 | 监测编号 | GR2024SD1002893 |
标的名称 | 肥城矿业集团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所属116项设备 | 转让底价 | 630.0197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4-12-1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27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中评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4-05-31 |
评估结果(万元) | 630.0197 | 备案单位 |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机械设备具体信息 | |||
设备现状 | 闲置 |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
计量单位 | 数量 | ||
购置日期 | -- | 成新率 | |
设备存放地 | 肥城矿业集团梁宝寺能源有限公司 | ||
详细信息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2.因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技术改造升级,导致设备闲置,部分设备不完整,以现场查看为准。 3.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2-16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2.因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技术改造升级,导致设备闲置,部分设备不完整,以现场查看为准。 3.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4.转让资产的其他事项详见中恒鲁评报字(2024)第10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该项目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未明确规定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具体税费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物以现状进行转让,其外观、结构等以移交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肥城矿业集团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梁宝寺镇 | ||
法定代表人 | 刘勇 | 注册资本 | 伍亿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
咨询01
咨询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