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拖泵--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所属废旧资产(低驾车、混凝土拖泵)
围观数:664转让底价: 1.5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3042502 | 保证金: 0.3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3-06-15至2023-06-29 | 竞价开始时间:2023-06-15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3-06-30 10:10:00 |
点击此处查看报名操作指引,点击此处查看 《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3042502 | 监测编号 | GR2023SD1000830 |
标的名称 | 混凝土拖泵--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所属废旧资产(低驾车、混凝土拖泵) | 转让底价 | 1.5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3-06-1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6-29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备案单位 | ||
机械设备具体信息 | |||
设备现状 | 报废 |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
计量单位 | 台 | 数量 | 1 |
购置日期 | -- | 成新率 | |
设备存放地 | 潍坊市寒亭区颐杰鸿丰装备能源有限公司二厂厂区内 | ||
详细信息 |
混凝土拖泵一台,2005年出厂,已无法正常使用。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6-15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设备使用年限长,动力不足,电气、液压元件已老化,已无法正常使用。 2、自标的交接后,转让方不再负责标的保管。移交后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标的状态:报废。 4、标的包含两个子标的,每个子标的单独征集受让方。 5、子标的一:低驾车五台,为自制设备,厂内使用,已无法正常使用。该设备无权属证书、牌照及保险等手续,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上路行驶,受让方需自行联系拖车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6、子标的二:混凝土拖泵一台,2005年出厂,已无法正常使用。 7、挂牌价为含税价格,可开具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 8、建议意向方现场看货,以便充分了解标的现状。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9、标的资产位于:潍坊市寒亭区颐杰鸿丰装备能源有限公司二厂厂区内, 10、看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主任 18053270876、 孙主任 18865320820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考察,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产权中心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办理交割过程中所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安保、拆卸、转运等费用)和其他交费义务不明确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摘牌的标的物进行使用和处理。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正向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3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2-1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礼 | 注册资本 | 160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
咨询01
咨询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