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恒丰矿业有限公司100%国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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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8,500万元
项目编号:SDZR18100H 保证金: 50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其它
转让方: 山东恒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19-01-14至2019-02-13

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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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穆棱市恒丰矿业有限公司100%国有产权在贵中心交易 ,现委托合作伙伴单位 提交申请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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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穆棱市恒丰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河西镇福兴村 所在地区 黑龙江省 - 牡丹江市
法定代表人 高伦芝 成立日期 2012-09-21
注册资本 1000.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铁矿石、五金家电、机电设备、矿山机械设备、钢材销售;煤炭洗选、销售。 职工人数 71人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债权金额(万元)
评估价(万元) 6,718.59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山东恒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 100000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2017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6,584.09 12,459.98 -5,875.9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930.33 -655.48 -655.48
审计机构 山东泰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18-09-3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5,056.95 1,772.52 3,284.44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787.55 -2,471.03 -2,471.03
审计机构 山东泰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2018-09-3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9,699.45 13,049.23 -3,349.77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476.94 -769.93 -769.93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泰安德源资产评估事务所
核准(备案)机构 山东恒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8-11-12
评估基准日 2018-09-30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5,056.95 8,491.11
负债总计 1,772.52 1,772.52
净资产 3,284.43 6,718.5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6,718.59
律师事务所
其他披露事项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泰山会审报字【2018】第30号《审计报告》及泰德源评报字【2018】第38号《资产评估报告》。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山东恒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新泰市汶南镇驻地
法定代表人 刘彦忠 注册资本 5858.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1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区县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山东省 泰安市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山东恒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山东恒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同意转让穆棱市恒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100%国有产权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8,5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允许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万元) 50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赵女士/许女士/王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6196106/86196186/81650666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xumeng@sdcqjy.com/zhaowx@sdcqjy.com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