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鑫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权
围观数:236 我有意向| 转让底价: 0.001063万元/吨 | |
| 项目编号:SWZC260995 | 保证金: 2,000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山东鑫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6-09-28至2026-10-29 |
| 数量:12304000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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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60995 | 监测编号 | GR2026SD1002044 |
| 标的名称 | 山东鑫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权 | 转让底价 | 0.001063万元/吨 |
| 挂牌日期 | 2026-09-2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10-29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山东弘裕土地房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5-12-31 |
| 评估结果(万元) | 0.001063 | 备案单位 | 枣庄市薛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 |||
| 详细信息 |
围绕鑫厦公司梁山矿区剩余储量的开采整体托管、厂房设备租赁处置、鑫厦现有人员安置等进行处置进行整体托管运营,托管期限自托管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32年8月18日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止。托管期间,山东鑫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国有产权不作变更,仅托管完整经营管理权限。受让方承担托管期间所有生产运营成本,全面负责生产销售、设备运维、安全环保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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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9-28 |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山东鑫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国有产权不作变更,为山东鑫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权托管。托管期限自托管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32年8月18日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2、因存量矿产持续产出,本次转让按照单价挂牌,最后成交额以实际存量矿产据实结算。(以最终出具的矿产储量报告为准) 3、本次经营管理权托管的综合评估单价为10.63元/吨。包含山东鑫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梁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剩余期限内开采利润、16台套机器设备租金及人员薪酬市场价值等。 4、 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5、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弘评报字(2026)第054号《评估报告》。 6、看货联系人:王赐良 联系电话18963225578 7、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托管协议》,自本项目《托管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未被纳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原则上为大型非煤矿山企业或者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证照合法有效。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交后,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五职”矿长、“五科”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和技能熟练的员工队伍,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组织生产,不得将标的进行分包、转包。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鑫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陶庄镇梁山小官庄北凯乐大道西500米 | ||
| 法定代表人 | 甘信伟 | 注册资本 | 10000万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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