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恒运棉麻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
围观数:226转让底价: 4.78万元 | |
项目编号:ZBZR240061 | 保证金: 1.3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聊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7-17至2024-08-13 |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聊城市恒运棉麻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聊城市卫育路14号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聊城市 | |
法定代表人 | 朱文霞 | 成立日期 | 1989-07-19 | |
注册资本 | 434.93万元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短绒、棉纱、棉布、棉副产品、麻类、针织品、棉花加工机械及配件、纺织机械及器材、打包铁丝、包皮布、钢材、电机、电工仪表、电子器材、低压电器、轴承、三角带、水暖器材、木材、生铁、精矿粉购销。棉花调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20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类型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4.78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聊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100 | 43493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3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876.07 | 862.14 | 13.93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419.5 | -419.5 | ||
审计机构 | 聊城市恒大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4-01-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871.04 | 862.69 | 8.35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5.58 | -5.58 | ||
审计机构 | 聊城市恒大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4-06-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836.98 | 862.58 | -25.6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39.53 | -39.53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衡信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聊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6-27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1-31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885.87 | 867.47 | ||
负债总计 | 581.51 | 862.69 | ||
净资产 | 304.36 | 4.78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4.78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434.93万元,实收资本0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434.93万元,认缴持股比例为100%,实际出资为0,本次转让方转让标的企业100%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4.78万元。 2.聊城市恒运棉麻有限公司名下“鲁(2021)聊城市不动产第002075号”不动产权证书及“鲁(2021)聊城市不动产第0020934号”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房产被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目前尚未解封。 3.根据山东省神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州公司)与标的企业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书》约定:标的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对神州公司的债务,故先由标的企业将负债中的730万元进行挂账,意向受让方需向神州公司支付730万元后方可成功受让该股权。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衡信资评报字(2024)第3号资产评估报告和聊恒大会查报字(2024)第4号审计报告、聊恒大会查报字(2024)第5号审计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聊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8号市政府4号楼 | ||
法定代表人 | 李树群 | 开办资金 | 61.15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拨款 | 举办单位 | 聊城市人民政府 | |
企业类型1 | 其他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聊城市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聊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
批准单位名称 | 聊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聊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同意聊城市恒运棉麻有限公司转让的决定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4.78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若被确定为受让方,同意受让标的企业100%股权后,承接履行转让方未实缴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受让方应向该等主体直接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转让方不再对100%股权的未实缴出资部分承担连带及补充责任。若转让方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的(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有权向受让方足额追偿。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受让标的企业股权后继续依照《聊城市棉麻公司改制职工权益保障管理办法》要求保障职工权益。根据聊城市恒运棉麻有限公司现状,按照市政府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为妥善安置现有职工生活,受让方须承诺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向聊城市恒运棉麻有限公司专户,缴纳100万元的职工安置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汇入聊城市恒运棉麻有限公司专户后,该专项资金用于聊城市棉麻公司改制前在册职工工资和社保金缴纳等。标的企业完成股权变更后7日内,受让方将剩余200万元职工安置费转入聊城市恒运棉麻有限公司专户。该300万专项资金由受让方无偿提供给标的企业。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限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1.3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业务咨询
咨询01
咨询02